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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分卖分”,岂能不是事?

2014-04-09 10:54  薛家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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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已一年有余,值得关注的是,针对越来越猖獗的“买分卖分”现象,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公安部将继续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监控设备、规范违法认定和处罚标准、打击非法中介遏制“买分卖分”现象。(4月8日《山东商报》)

随着“史上最严交规”的“上路”,交管部门对违章行为的扣分越来越给力,闯红灯扣6分、不系安全带扣3分、行驶途中抽烟扣1分……严厉的处罚,有效的遏制了不安全、不文明的交通违章行为,保障了道路的安全和畅通。然而,“买分卖分”却如“毒瘤”一般,侵蚀着最严交规的整治成果。有人甚至戏言,“天空飞来五个字,扣分不算事,是事也就是一阵,买分就完事。”

应该说,处罚不是目的,只是促使大家遵守交通规则的一种手段。可部分人违章之后,首先想到的不是“三省吾身”,改正自己的不安全驾驶习惯,反而挖空心思地钻制度的漏洞。让“买分卖分”成为风气。部分人小错能免,最终难免麻痹大意,陷入“扣分—买分—再扣分—再买分—重大交通事故”的恶性循环,最终害人害己。

当然,扣分之所以在部分人眼里不是事,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交管部门内部出了纰漏。笔者冷眼观之,他们的问题有三。一是设备“近视”。“目前,道路上安装的探头只能拍到违章车辆的车型和车牌号,却拍不清司机的相貌。”让很多违章司机钻了管理漏洞,方便找人“代劳”。二是目前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没有严格核对驾驶人信息。部分司机可以路上违章一天,倒用两个本“顶缸”。三是执法队伍中出“内鬼”,以及执法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

然而,“买分卖分”的猖獗,严重违背了“史上最严交规”制度设计的初衷,并使相关信用数据搜集的可信性失真。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必将严重动摇交通违法行为非现场执法公信力的基础。因此,“买分卖分”是必须严厉打击的重点。只有遏制“买分不是事”,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的效力。否则,“史上最严交规”就变成了只对守法者有效的“橡皮图章”。

因此,交管部门必须拿出有力的措施彻底解决“买分不算事”。其当务之急,就是解决设备的“近视”问题,让到底是谁在违章狂奔,不能成为说不清道不明的事。当然,设备不在近视之后,人的问题更不能忽视。交管部门一方面,要严查“内鬼”,不给违章“铲分”留下运作空间。另一方面,要严格核对驾驶人图像等信息,决不能让人的违章,变成车的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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