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广西发改委发布《公告》称,将于5月16日,就全区高速公路通行费价格调整举行听证会。该公告显示,广西境内2008年1月1日及之后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一类车收费标准将由现行的0.4元/车公里调至0.5元/车公里,涨价幅度达到25%;二类、三类车保持不变,四类车由1.60元/车公里降低至1.45元/车公里。其中一类车收费大涨被广大网友拍砖,称之为“逆行倒施”(5月2日,中广网) 在国家有关部委要求进一步清理公路收费、广大民众期望包括高速公路收费在内的收费公路逐步降低乃至取消收费的背景下,突然冒出一个要逆势上涨的高速收费新闻,被围观、被质疑乃至被骂,应该是在情理之中、意料之内。 但客观而言,高速收费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这些骂声、反对声之所以强烈,更多网友可能主要关注的,是拟调价听证会公告中一类车的涨幅高达25%,即每次实际上涨0.1元/公里,而选择性忽视了四类车每次由1.60元/公里降低至1.45元/公里,即实际每次下降0.15元/公里,下降的绝对值更大。这样,在高速公路收费一时半会儿不可有效退出,主管部门在现有政策范围内尽可能优化收费结构的语境下,不管主观如何,广西发改委(物价局)此次的一涨一降调价听证政策之间,客观上类似“劫富济贫”的效果就较明显。为何这样说? 众所周知,所谓一类车,就是指7座(含7座)以下轿车、小型客车、2吨(含2吨)以下小货车,40座(含40座)以上客车、10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为四类车。而一个比较明显的趋势是,能够经常使用得起一类车的大部分人都应该是社会上有钱有权群体,也就是相对的强势群体;能够使用或乘坐四类车的,一般情况下要么是普通百姓居多,比农民工如乘40坐以上的客车相对便宜,要么是跑长途拉货的人居多。 而目前社会较关注或倾向的,一是普通群众弱势群体应得到社会照顾,二是目前跑长途运输的大货车过路费太高,严重影响它们的运输成本等。如此,在高速公路成本一定的情况下,让更多为强势群体服务的一类车辆多出一点过路费,而让四类车少出过路费,这减少的费用对弱势群体乘车票价下降,以及大货车运输成本减小,无疑都是正能量。这无疑正好契合的是社会现实的诉求。 针对五一这两天高速免费到处堵车,笔者一农村朋友一脸毫不关己的说“堵关你什么事、你能从假日高速免费中能得到什么”。这话虽不公允和全面,但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假日高速免费事实上并没有让最基层的真正弱势群体得到益处,比如老百姓基本就不在五一乘一类车外出,也就无所谓高速免不免费。与此对比,此次广西的高速收费调整“一升一降”的切实为弱势群体着想的动作,才是目前我们稀缺和期盼的,更凸显了其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物流、运输产业的扶持和关照之情。 当然,这么说,不是说群众质疑甚至骂广西高速全面涨价就毫无道理,广西有关部门就做的十全十美。相反,此次群众质疑甚至骂,却正是由于相关方面工作不到位、信息不透明、程序待商榷等造成的,比如详尽必要的调价原因和理由没有及时的说明,必要的涨价或降价的事实数据或成本没有公开,群众代表的选拔缺乏公正透明的机制和必要的入选解释等。信息的缺失和不全面等,再加上固有的工作缺陷和偏见,不被质疑和骂,才是不正常的。 总之一句话,广西此次高速收费听证标准“有涨有降”,有其一定道理和可贵之处。但遭遇“骂声一片”,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却正说明和折射了相关方面的工作短板和缺失。这需要相关方面的及时纠偏和改正,莫让一个有一定热度的价费政策,最后做成一个让所用人都不理解好似真是完全“背民背德”的事情。那样,岂不是相关部门、政府乃至全民的悲哀?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