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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红包协议”不能止于一纸空文

2014-05-05 16:57  陈怀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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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规定,从5月1日起二级以上医院必须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医患双方须签《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目前,福建省“医患签署拒绝红包协议”的工作已经开展。像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从2001年开始,就已开始此项活动。(5月5日东南网)

中国是个深经耕作的人情社会和关系社会。这从颇具中国特色的“送红包”上,便可一见端倪。上学,给老师送红包;生孩子,给村干部送红包;考试,给老师送红包;办证,给拥权者送红包……无红包铺路,似寸步难行。于是乎,不送者怕办不成事;办事者收不到红包,会觉得对方无诚意。潜规则之下的送红包,成了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心照不宣。

送红包现象中的“佼佼者”,大概非“医患红包”莫属。寻医问诊、找病床、做手术……红包不先行,医路就难通。红包,扭曲了医患关系,改变了看病就医的正常生态。我们对医患红包现象,更是多有诟病。但当自己一脚踏入医院,却又无可奈何。大环境之下,谁愿做那个例外?

医生若都能拒红包于千里之外,谨遵职业道德,只以“医者仁心”对待病人,送红包者就会“剃头担子——一头热”了。可现实是,医生对红包多是来者不拒;医患利益输送的链条,便成了你迎我送的“来而不往非礼也”。这么看来,追责医患红包,似乎得先得给患者与医生“各打一百大板”。

但是,板子若只打在医、患二者的屁股上,能够根除其究竟吗?中国式红包可不单单出现在医患关系中啊!

红包的存在与中国传统的人情社会有关,更与当下社会存在的腐败现象渊源颇深。可以说,广泛存在的送礼现象,官场腐败是重要污染源,社会便是遭其污染的“下水道”。因此,只有当“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败行动真正从法治、制度、机制和落实上到位时,官场的风清水净才能推促社会的风清月明。

因此,再看“医患签拒红包协议”之举,其实多年之前早已试行,但效果却差强人意。哪怕双方签了字,可一纸协议难得落实,足够的诚信才能为双方的承诺兜底。个人诚信之道德自觉如何变得可靠?除非社会诚信、官场诚信的大环境,得以极大改观。不然,纸上可跑马,纸下跑的仍会是“红包”。

所以,一纸医患拒红包协议,若仅止于“看上去很美”,不能严格对应于职业道德及追责机制,不能与法规及处罚严格对接,不能受到全方位的公开监督与督查,则其只能算是又一次“创新型”的形式主义——只具宣传效应,难有实际“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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