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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低价药限价会不会加剧“看病贵”

2014-05-09 08:55  樊大彧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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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可以调动企业生产供应的积极性,但医疗机构的积极响应也不可或缺。医疗机构必须优化用药结构,发挥低价药的替代作用,减少高价药品使用,病患的总体医药费用才会下降,此次药品改革才算成功。】

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通知,要求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取消低价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在日均费用标准内,生产经营者可根据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确定低价药品价格。发改委同时公布了相关低价药品清单,涉及530个品种。(相关报道见A5版)

取消对低价药的限价,引入更多的市场因素,显然是监管部门吸取教训的结果。近年来,在药品招标采购制度下,一些药品的“名义”价格一降再降,然而,政府的限价和厂家的竞相压价,非但没有“治愈”药价虚高,反而把许多价廉物美的低价药挤出了市场。低价药长期“一药难求”甚至是“玩失踪”,已成为困扰病患的大问题。经常短缺的低价药,既包括甘草片、黄连素、酵母片等质优“老药”,也包括治疗心脑血管病的硝酸甘油、治疗心衰的地高辛等救命药。

药品价格低廉且原材料、人工成本猛涨,导致药企无利可图甚至亏本,是低价药“失踪”的重要原因。发改委此次取消针对单品的最高零售限价,其主要目的是理顺被扭曲的价格,鼓励药企生产低价药。那么,企业生产积极性得到保护的同时,“看病贵”是否会加剧?

国产甲巯咪唑片价格低廉,是甲亢患者的首选,在经过媒体广泛报道后,已成为“一药难求”现象的代表。甲巯咪唑片一度卖过每瓶100片仅售不到2元的超低“白菜价”,病患服用该药的日均成本仅几分钱。此次发改委明确了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西药不超过3元。这意味着,甲巯咪唑片的价格上涨空间可高达数十倍。当然,低价药品大多是生产企业众多的老药、普药,即使取消最高零售限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销售价格很难直接“涨停”。但是,低价药品以往的超低价是管制下的畸形产物,在政府的“手”松开后,价格大幅提升几乎是难以避免的定局。

相对原来的价格,一些低价药就算价格翻几倍,也远赶不上那些进口药、高价药。但是,在目前“看病贵”的背景下,取消限价的低价药是否会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这是关系到本次药品改革能否成功的重要问题。低价药如果成为最后的“稻草”,加剧了“看病贵”,改革无疑是失败的;反之,如果重出江湖的低价药,降低了病患医药费用的总体支出水平,改革就是成功的。其中的关键是,医疗机构能否让低价药充分发挥替代作用。

低价药品之所以“消失”,除了药企生产不积极以外,医疗机构需求不旺也是重要原因。在“以药养医”的体制下,医疗机构更青睐利润丰厚的进口药、新药、贵药、特药。医院缺乏使用积极性,导致部分常用低价药出现脱销断档现象。事实上,低价药品和高价药品之间大都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在利益驱动下,高价药挤走低价药是“看病贵”的成因之一。此次发改委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可以调动企业生产供应的积极性,但医疗机构的积极响应也不可或缺。医疗机构必须优化用药结构,发挥低价药的替代作用,减少高价药品使用,病患的总体医药费用才会下降,此次药品改革才算成功。

重出江湖的低价药,要想进入病患的处方单,至少要过两关。目前,各大医院对药品品种进出都有限制,新进一种廉价药品,意味着就要剔除一个原有的高价药品,这个过程会有一番博弈。过了医院这一关,还有医生关,面对同一个病患,医生可选择的用药方案并不唯一。低价药只有最终进入医生的处方,才能发挥价廉质优的作用。

为解决低价药短缺问题,有关部门推出了以取消低价药限价为核心内容的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看似是两件事,其实并行不悖、相辅相成。只有改变“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才能确保低价药不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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