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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对了人就能随意打吗

2014-05-13 07:48  王石川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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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兴兴参加满月宴,在路边等人时却被办案民警当成了嫌疑人;对方出示警官证并要求其上车时,眉县的刘师傅以为遭遇抢劫而拒绝,没想到遭“误打”而鼻骨骨折。当警方发现抓错了人,放刘师傅走时竟说“你把我们的事耽误了”。

一句“你把我们的事耽误了”,暴露出当事警察的无耻逻辑。所谓“办案民警抓错人了”,同样潜藏流氓逻辑,难道抓对了人就可以左一拳、又一拳地打?身为执法者,民警更应该守法才对,却随意打人,怎么能给公众安全感?更不可思议的是,民警打人后竟若无其事,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直到记者采访了,相关负责人才表示愿意赔礼道歉,才承诺全额承担医药费,诚意何在?

据律师称,如果无法确认当事人涉嫌犯罪就采取强制措施,民警就有滥用权力的嫌疑。依我看,打人民警更像是寻衅滋事,这样的人不拘留拘留谁?如果违法成本过低,他们怎么能长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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