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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欺诈者退市后还应索赔

2014-05-13 17:22  刘英团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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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对欺诈发行的上市公司实行强制退市,逐步形成公司进退有序、市场转板顺畅的良性循环机制。

欺诈上市堪称股市的一颗毒瘤。从已查证的欺诈案中,证券市场和投资者无不深受其害。在A股历史上,欺诈上市的案例屡见不鲜,但是,鲜有上市主体被强制退市 (终止上市),违法成本与违法所得几乎不成比例,这也是欺诈上市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以万福生科在创业板欺诈上市为例,五年半时间造假9.05亿元,却只面临30万元的罚款。

笔者建议,除了强制退市,还应建立相应的赔偿机制,令欺诈者赔偿投资者因受欺诈而受到的损失。这种赔偿不但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及鼓舞投资者信心,还能遏制欺诈行为的发生。(福建日报)    

——河南·刘英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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