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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给街头涂鸦找块合法“画布”

2014-05-15 07:51  张  涨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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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何时开始,猎德大桥上的涂鸦越来越多,涂鸦爱好者正与环卫工展开“你喷我洗”的较量。对此市民都有不同意见,有的人呼吁应当宽容,有的人则表示在公共场所涂鸦不应该。

街头涂鸦在广州已不算什么新鲜事,但在猎德大桥这样显眼的公共建筑上出现涂鸦还不多见。这也提醒我们,当涂鸦的审美价值尚难以在公众中达成共识之时——比如有的人认为挺美观,有的人则认为是“牛皮癣”,其合法性的尴尬一直都没有解决。本来,法律法规大多将街头涂鸦界定为一种违法行为,比如《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就有明文规定:“擅自在树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清除,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涂鸦行为很难“抓现行”,真正被罚款的案例并不多见。

以法律论,猎德大桥上的涂鸦确实违反了现行法规,但作为一种另类艺术,国人对涂鸦的认识有一个接受过程,不必急着上纲上线,更没有必要泛化为“素质问题”。对已有一定民意基础的涂鸦文化没必要全盘否定。既要尊重涂鸦者的爱好,又要避免造成视觉污染、损坏公共建筑,政府不妨因势利导,用法律准绳来规范涂鸦行为,其中最关键的还是要明确“知情同意”原则。针对私人建筑,涂鸦者只有在得到业主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涂鸦,否则就应当视为违法;而针对公共建筑,政府不妨专门划出可供涂鸦的区域或者建筑,其余区域则禁止。

而在当下,执行法律法规不应有折扣,涂鸦爱好者们要彰显自己的个性,也应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但另一方面,开放包容是广州的城市精神。对于街头涂鸦也可多一份包容,城中不少创意园区已有专门墙体开放给涂鸦爱好者,政府也不妨给这些年轻人找一块合法的“画布”,可以是待拆的旧区,也可以是临时性的建筑工地外墙等。比如在美国、德国,城市中都留有一些合法的墙壁用来供涂鸦者喷涂。鉴于对涂鸦的接受程度、具体法律规定等,中外仍有区别,国外经验无需照搬,但思路可借鉴。

而具体到猎德大桥来说,早在2011年年底就开始出现涂鸦,至今不断延展,大桥也并非文物古迹,政府若有勇气转换思路变堵为疏,也可以探索。与其与涂鸦者玩猫抓老鼠的游戏,不如消除大桥上作画的安全隐患,并去掉不美观、不健康的涂鸦内容,留下一片空间引导涂鸦爱好者们集中创作一些能展现广州特色、反映潮流生活的涂鸦作品,也会是一道特别的风景线。 (张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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