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在甘肃省临夏州东乡县电力公司,100多位退休职工和公司签订了一份这样“内顶协议”,协议约定,职工退休后由其子女“进行顶替”。 现在看,子女顶替,并不合规。既然协议已签,这些被退休职工的子女们真得到了如愿以偿的身份吗?但情况并没有按照预定的设想发展。(5月16日 中国广播网) 在边远落后地区,能有一份稳定有保障的工作是一件令人羡慕的事,能够进电力公司这样的国有企业上班更是遥不可及的事情。在国企上班的很多人就希望,最好退休后,子女也能“子承父业”。甘肃东乡县电力公司就为老职工提供了这样一项“福利”,签订退休协议,子女就能顶替上班,本人是正式工子女就是正式工,本人是临时工子女也是临时工。很多老职工禁不住这样的诱惑,与公司签订协议,可协议规定内容在实际落实中却发生扭曲,子女虽如愿到公司上班,但身份却被人顶替,正式工变成了临时工。 纵观事件的来龙去脉,东乡县电力公司在此次“子承父业”的招聘中,逃脱不了“三宗罪”。 子女顶替实属违规。国家电网系统早在2000年就取消了子女顶替政策,然而就是在明文规定的条件下,东乡县电力公司与大量职工签订“退休内定协议”,正如原总经理黄世财所说“就是没违法,也违规了”。如此得明知故犯就像“睁眼说瞎话”一样,令人发指。从源头来说,此次招聘行为就是不应该发生,为该电力公司的第一宗罪。 篡改身份违反协定。电力公司对愿意签订退休协定的职工承诺的很好,协定也白纸黑字的写着“子女顶替,身份不发生改变”。很多愿意退下来的职工就是奔着这一承诺去的,可没想到协定一签,子女去上班了,正式工却无故变成了临时工,仅两字之差从工资到福利却差了十万八千里。且不论子女顶替是否违规,此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欺诈行为,就构成了第二宗罪。 不公开名单藏猫腻。在遭受不公平对待之后,职工马海泉找到领导要求公开252名正式职工名单,但被以“企业秘密”的理由遭到拒绝。职工受聘于公司,谁是正式工谁是临时工,受聘手续齐全都是合法合规的,怎就成了“企业秘密”?倘若这里面不存在“狸猫换太子”的小动作,某些领导没有从中谋取利益,为什么就不敢大大方方的公开?这里面的猫腻便是该公司所犯第三宗罪。 不管调查结果如何,电力公司是否能给职工一个满意交代,此前这已犯下的三宗罪已不可抹煞,需接受舆论的监督和公众的谴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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