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兴业杯屏山时评网络征文> 新闻评点 > 正文

国企高管薪酬应与职工工资挂钩

2014-05-16 10:43  钱夙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新疆国资委出台规定:从今年起,国企负责人的薪酬将与职工的工资挂钩;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时,国企负责人绩效薪酬不得增长。

坚持企业负责人薪酬增长与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可以促进形成企业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出台这样的规定,已是势在必行。现在部分国企负责人薪酬高得离谱,一个重要原因,正是因为没有这样的挂钩机制,国企负责人可以自定薪酬。于是,一方面,相当多的国有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无关,旱涝保收,部分公司高管薪酬在公司利润下降时还在上升。另一方面,国企高管薪酬与企业职工平均收入差距达数十倍之多。央企高管现在年平均薪酬70多万元,引起企业职工的不满和社会的诟病。

早在2009年,国家几个部委就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央企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国企高管基本年薪应与职工工资相联系,但因为这只是指导意见,没有强制约束力,在不少国企并没有得到落实。显然,对于国企负责人的薪酬,应有硬性的规定。让国企负责人的薪酬与职工工资挂钩,不但有利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而且有利于调动高管和职工双方的积极性,形成荣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福建日报)

——浙江·钱夙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