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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谁调解大射灯战“照妖镜”?

2014-05-16 10:44  毛建国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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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苏宜兴市一居民小区的两户业主斗法:一户因为做生意不顺,在外窗上安了装几面“照妖镜”,对面业主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在窗台边安装了7盏大射灯射向对面,周围邻居被折磨得睡不好觉。

这两户业主只顾自身利益,不管邻居的合法权益,理当受到谴责。面对这种情况,周围的居民找过多个部门,都无法解决:物业协调不了,当地派出所表示没有执法权,城管部门认为这是私人恩怨,环保部门称处理这种光污染缺乏法律依据。其实,乡邻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对一些民间纠纷,依靠政府部门用强制力量解决,未必是最好的渠道;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通过协商化解矛盾,效果可能更好。

我国传统社会依靠乡贤等社会力量,来维系社会和谐稳定。这种方式不仅成本低,而且迅速有效。随着社会的演变,城镇化的发展,这种力量慢慢削弱。但依靠民间力量及时解决民间纠纷,防止小事酿成大事,这种方式仍然值得继续探索。面对大射灯战“照妖镜”,邻居求告无门,说明当地社区缺乏能有力调处邻里纠纷的民间组织。这启示我们,应当重视在城市社区、农村建立类似调解委员会这样的民间组织,吸收当地有威信、办事公道的热心人士参加,形成社会治理的新格局。(福建日报)    

——江苏·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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