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切莫给“钓鱼”送礼穿上“魔鬼”的外衣

2014-05-16 15:22:11 刘长发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在过去几天里,一段关于共青团烟台市委官员收受红包的视频在网上广泛流传。耐人寻味的是,视频中的送礼女子“送错了红包”,还找当事人调换了一次。此举引发网民猜测与联想。视频称,收礼官员为共青团烟台市委书记王东锴。(凤凰网5月16日)

送礼过程全程录像,还以错送红包为由,调换红包,并把红包内的购物卡特意在镜头前展示,明眼一看便知,这肯定是有意为之,是送礼者摆下的局,用一句形象词语描述,就是典型的“钓鱼”送礼。

当然,作为一名官员,面对着红包的诱惑,只是含混着说了一句“不用了”就再无任何拒绝的表现,甚至对方第二次上门,主动拿出红包进行“交换”,这样的领导干部完全视中央八项规定于不顾,可谓罪不可恕,当依法严办。

按说,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礼违法,普通人送礼也不光彩,甚至构成行贿罪,何以让行贿视频流至网上?其实答案很简单。对于受贿者,这当然是就是“葬礼”,会入万劫不复之地。对于行贿者,由于行贿金额不足以定罪,全身而退的可能性较大,因此才敢故意为之。

当然,这种暗拍方式被人广泛诟病,但不可否认还是揪出了一只不小的老虎。就反腐来说,我们不仅需要纪检部门单方面的努力,任何只要能够将腐败曝光的行为,无论是打击还是报复,只要有利于反腐,我们都应当发现其积极的意义。

当今社会,人们遇到事,就想走关系、送红包。干部们一次两次不拿,能保证次次都能克制住自己,拒绝诱惑? 俗话说得好,身正不怕影子斜。若自身行得正,做到出淤泥而不染,不给别人留把柄,那就不怕被查,或者遭人栽赃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