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农妇“被精神病”案胜诉后更应追责

2014-05-23 09:00:24 傅达林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案子胜诉了,正义得到了救赎吗?如果不对行政违法执法进行彻底清算,不对相关责任人依法问责,很难说吴春霞讨回了一个完整的“说法”。】

因上访“被精神病”132天的河南农妇吴春霞,状告周口市公安局行政违法。近日,河南省高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认定公安机关将吴春霞送往河南省精神病院,没有相应的精神病司法医学鉴定,属违法。

虽然我国的法治状况早已今非昔比,但是“秋菊打官司”所描述的维权境况似乎并未远去,“讨一个说法”的种种艰辛与苦楚,可能只有涉身其中的当事人自己清楚。对农妇吴春霞来说,这一纸终审判决,既是对自己所遭遇不公的补偿,也是对其人格尊严的恢复。

回顾整个事件过程,行政执法处于一系列违法侵权的状态:警察没有任何法定手续,就将参与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强行拖出法庭,既是对公民权利肆无忌惮的侵犯,也是对法庭权威的藐视和对法庭秩序的破坏;将多次上访违法定性为“扰乱单位秩序”,并对当事人行政拘留10日,凸显出执法“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蛮横无理;因拒绝签字承诺“不再上访”,吴春霞又被办理劳教手续,“一事不再罚”的法治原则与精神被公权力践踏殆尽;最后她在派出所、小桥办事处以及亲属的“合谋”下,被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在当今医学界创造了一个惊叹世界的新病因:“反复告状3年”。

案子胜诉了,正义得到了救赎吗?如果不对行政违法执法进行彻底清算,不对相关责任人依法问责,很难说吴春霞讨回了一个完整的“说法”。在此之前,法院已判决小桥办事处及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以单位为问责对象的法律追究,并没有完全实现正义,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对违法执法者个体,尤其是阻碍吴春霞上访的领导干部,形成事实上的保护。

可见,本案的责任追究远未结束。例如,究竟是谁授意将吴春霞送进精神病院?没有领导指令能出现不同部门的“合谋”吗?公安机关派人冲进法庭抢人的行为难道不需要法律追究?行政拘留造成的人身自由损害怎能不进行国家赔偿?这一系列疑问,存在许多不同性质的责任追究,要真正建设法治政府,那么对这些责任就必须“一个都不能放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