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湖北咸宁中院对刘汉涉黑系列案一审公开宣判,刘汉、刘维等5人被判死刑,5人被判死缓,4人无期徒刑,22人有期徒刑。其中,德阳3名原政法干部刘学军、刘忠伟、吕斌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分别被判16年、13年、11年的重刑,引起人们对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关注。 回顾这起特大涉黑案的查处,无论是涉案人数之多,还是所犯罪行之重,抑或是案情利害关系之复杂,都足以载入法治史册。7个法庭同时公开开庭,长达17天的庭审,多达800余册的罪证材料,庭审中公诉人与辩护人的激烈交锋,都展示了司法惩治涉黑犯罪的决心,及遵循法定程序的正义性追求。此案的案情脉络,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庭审还原的,基于证据重构的法律事实,既展现出涉黑犯罪之恶劣,也印证了判决结果之正当。 一个坐拥几百亿“黑金”、称霸一方的涉黑组织,在司法判决下走向覆灭,但带给我们的反思不止于此。刘汉的“黑金帝国”是怎样炼成的?涉黑组织何以20年“屹立不倒”?其背后的权力保护伞以及涉黑犯罪所供养的利益集团都有哪些?这些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都指向了惩治涉黑犯罪的本质。在这个意义上,3名公职人员被判重刑,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社会关切,也打开了司法治本的“话匣子”。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涉黑犯罪组织的生长,总是需要一定的气候与土壤。如果没有权力体系内部的容忍、保护乃至支持,任何一个犯罪集团都很难有“做大做强”的空间,更别说是打造一个“黑金帝国”了。香港的实践已然证明,打黑与反腐,在权力尚未形成严格法治规制的背景下,往往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而且,反腐治权较之扫除黑恶更为重要。 从这个角度分析,审判涉黑犯罪组织的成员只是治标,深挖涉黑犯罪背后的权力庇护,将“保护伞”连根拔除才是“治本”。本案中,德阳3名政法干部的落马,是否意味着这一涉黑犯罪集团背后的权力得到了清理,可能还是个疑问。倘若滋生犯罪的土壤得不到彻底改良,很难保证今后不会再生长出另一个“刘汉”。相反,当法治彻底约束了权力,实现了对权力的规范化矫治,才算是从根本上消除了黑恶势力生长的“土壤”,公民的权利自由与社会的安定繁荣才能有持久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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