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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枪”被双开 别让公平正义姗姗来迟

2014-05-27 10:39:58 何  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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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6日晚从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政府新闻办获悉,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5月26日,经合江县监察局研究,报合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合江县公安局原给予合江县原交警副大队长许江行政记过处分的决定,给予许江开除公职处分。经合江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许江开除党籍处分。(5月26日,中国新闻网)

警察丢枪绝非个例。上月,四川岳池县丢枪警察才被双开。舆论认为,其违反枪支管理条例,被双开是咎由自取。该警察在媒体采访时,还“语重心长”的告诫各位警界同仁要引以为戒。合江“丢枪”是在4月26日,此时,岳池丢枪事件已处理完毕,“谈资”为何并未引起警觉?

对比两起案件,岳池那位似乎“冤枉”得多。毕竟,他是将枪支放在座驾工具箱内,不可谓不隐秘。而看看合江这位,明目张胆地将枪放在宾馆的枕头下面。前一位丢枪,没有领导为其出头,直面舆论的风口浪尖;而这一位居然能有个副局长为其“辟谣”,称其并非“丢枪”,而是“暂时性失控”,上下级关系不可谓不“铁”。当然,无一例外的是,事件曝光后,当事人均很快受到了处罚。

“丢枪”警察被双开,此事也可划上逗号,暂告一段落了。但是,我们不禁要问,为何事件过去了一个月,非要有网友曝光,合江丢枪事件才能得到很快的处理呢?为什么每每曝光丑闻,总有类似于“戴套不算强奸”“暂时性失控”等“经典”言论问世呢?这些引发舆论哗然的歪道理,要掩饰的是什么呢?

由此可见,此事还没到划句号的时候。笔者以为,既然岳池警察因疏忽丢枪,尚可受到严肃处理,合江警察开房丢抢事件,更需要进一步深挖。是谁将事情捂了一个月没发声?当事人与下属开房的背后,究竟还存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同时,网友反映的利益输送问题,也值得有关部门追查到底,别让公平正义总是姗姗来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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