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包括: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等等。通知就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安排:一、深入开展治理整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夯实监管工作基础;三、完善法规标准,加强制度建设;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共治。 通览这则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尽管只是粗线条的意见,但不难看到“重点”二字名至实归。通知不仅覆盖了当前舆论最关注的食品安全领域,譬如婴幼儿配方乳粉、儿童食品、学校及周边食品,更在要求建立起一个全方位的管理体系。它既要求完善法规标准,还强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共治。尤其一提的是,通知再一次强调,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这样的常识,无疑重复一千遍也不嫌多。 宏观着眼,从生产、流通到最后的消费终端,食品安全风险几乎都无处不在,正因为如此,食品安全工作无疑是项系统性的工程,但这依旧无法回避一个关键性的问题:食品安全更是生产出来的,抑或是监管出来的?从人性来说,“个体经济人”的道德往往是靠不住的,正因为如此,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真正重要的仍是日常监管的力度。以犯罪之名而进行的不安全食品生产,固然需要严惩,但监管力度的重要性要远大于生产者道德血液的多寡。社会性的食品安全问题,其实更是公共监管问题。 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夯实监管工作基础,也即要迅速补全此前的食品安全监管短板。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之前久被诟病的是分段治理的弊端,九龙治水式的推诿,让食品安全治理经常陷入乏力中,在食药监总局成立之后,分段治理的弊端或会有所改观,但监管能力的建设依旧面临一系列的考验。现实中配套监管标准的缺失,“执法经济”的或多或少存在,它们都注定难以短期内消失。通知中对此提出了系列的安排,我们亦期待它在推行中能够迅速转变为“监管能力”。 说现实世界依旧无法安放“一张安全的餐桌”,或许充满了太多悲观的情绪,亦稍稍有些夸张。但对于食品安全工作,真正需要的从来都是监管能力的务实改变。一则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在指明方向,接下来需要的是完整的兑现。有突出问题的解决,有法规的落实,有社会共治局面的形成,特别是有监管能力建设的加强,一个越来越安全的食品安全生态应当可以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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