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中午发生在龙岩新罗区雷诺试驾车与奥迪车相撞事故,目前已造成6死2伤的人间悲剧。“放任无驾照者试驾新车”只管销路不管“活路”的做法,彻底让“高大上”的4S店变成了“死挨死店”! 不久前,泳坛名将孙杨无照试驾代言汽车品牌,引发轩然大波。无照行车既违法,更无安全可言。《道交通安全法》规定,但凡驾车人员,无论驾车距离远近,即使只有一步之遥,也必须有驾驶证。试驾自在其列。我们在指责名人不守法律、无视安全的同时,似乎更应该强调行业的自律责任。市场经济只能在法治的圈内享受自由,岂能任由企业的逐利本性冲破红线、肆意扩张? 然而,现实的事与愿违颇令人担忧。记者暗访发现,此次故属并非偶然。一来,4S店无视试驾协议关于限人、限路、限速等法律规定,乱开口子、搞来者不拒的“包票式”宣传,吊足了“无照爱车族”们的“试驾胃口”;二来,营销人员非但不严格操作守法行路,反而怂恿教唆试驾者漠视或规避交规。如此无视法律,等同于将死亡的大门骤然敞开。此外,“试驾人员遵守交规以及车行提出的注意事项,否则一切损失全部由试驾人承担”的霸王条款,也成为了车行随时转嫁风险的“杀手锏”。有了它,他们自然对风险责任有恃无恐。 因此,要避免“人造悲剧”再次上演,就必须以铁律罩住“无照试驾”的非法营销。对4S店将顾客往险境中推的“助人违法”之举,既要藉此教训,严肃整治各地汽车行业销售秩序,查处违法提供试驾及非法宣传行为,倒查事故主体责任和监管失察;更要提升试驾协议的法律等级,以最严格的试驾信息登记备案制度,倒逼车行在法治牢笼和安全车道内行驶,以事前预防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决不能让4S店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外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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