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税局占公共海滩建起拥有16栋别墅的度假村,且涉嫌虚开发票。南都记者查证到,该度假村确实属于深圳市国税局所有。深圳市国税局昨晚回应称,该基地为自收自支单位的经营单位,没有占用公共海滩,也没有发现虚开发票的行为。(6月10日 南方都市报) 中央政府提出“五年内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然而,在中央都在反对“四风”的关键时刻,深圳国税局这样的“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挑衅中央禁令,高调为“官办生意”做宣传,养肥了自己,伤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抹黑了政府的形象,如此“顶风作案”,把国家的土地、资源最后都沦落到个别腐败干部手里,想想作为纳税人的我们,真是让人痛心不已。 “官办生意”其实古已有之。据野史记载,春秋时期,齐桓公成立了历史上第一家国营妓院“女闾”。这样一来,官员与商人各图所好,一时间不仅商人捧场,而且百官同嫖,直把官场作欢场。因为有政府的支持与保障,生意自然比那些“柳巷胡同”要强很多。 深圳国税度假村,虽然做的生意正规了很多,但也不能脱离“官办生意”的俗套。如此集住宿、餐饮、康乐等综合性服务项目于一体的四星级酒店,生意之所以特别火爆,原因也只能是接待“系统内的领导”,既然是只接待“系统内部的领导”,建个四星级酒店都易如反掌,一个发票问题又算得了什么呢! 其实,无论深圳国税局如何狡辩,且问一句:如此投资巨大的项目,建设资金从何来,最终又去了哪,搞起这个问题的来龙去脉,估计一切猫腻都会慢慢浮出水面。“官办生意”是个毒瘤,如果不去除,不把权力关在笼子里,不仅伤害到政府自身,而且会有碍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 首先,作为国税局赚钱的机器——“度假村”,不断充盈自己的小金库。政企概念模糊的背后,往往是权力边界不分、肆意妄为的隐喻。如何实现权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值得深圳市国税局和有关部门反思。面对深圳市国税局的“官办生意”,重典治腐仍不可松懈。 其次,深圳国税局“官办生意”会伤害到其它“度假村”的利益。这种变着花样“暗度陈仓”进行腐败的伎俩,亟需有关部门加大惩戒力度,形成震慑效应。只有打破官商不分,官商勾结的藩篱,才能给市场经济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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