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大声唱国歌,别不好意思

2014-06-17 07:21:01 颜吾佴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不朽的《义勇军进行曲》,因其诞生的特殊时代、发挥的特殊作用,而成为中华民族的英雄旋律,并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激励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勇敢前进。

我国国旗法对奏唱国歌做了相关规定。然而,在重大场合唱国歌的时候,我发现,很多人还是“不好意思”大声唱,只是“哼国歌”,甚至只张嘴不出声,偌大的场合只听见嗡嗡声,让人感觉憋得慌。这也许是我们民族含蓄、内敛的性格特点所致,但这样的唱法毕竟降低了唱国歌的效果,需要改变。

奏唱国歌不仅是法律的规定、培养爱国主义的措施,也是公民责任义务的体现。无论走到哪里,正在做什么,也无论身份地位,耳边响起国歌声,都会热血沸腾、心潮澎湃,胸中油然升起庄严、自豪、崇高的感觉。而国歌激昂的旋律、深刻的歌词,也会鼓舞斗志、陶冶情操,使我们在实现中国梦的征途上永不懈怠、勇往直前。因此,我们都要大声唱国歌,不要不好意思,更不要让唱国歌成为一种程式。

在这方面,中小学生做得比较好。从小学、中学抓起,让我们的孩子从小养成大声唱国歌的习惯,进而让父母向孩子学习,使大声唱国歌蔚然成风,成为我们的习惯,通过大声高唱国歌,充分抒发我们对祖国的感情、表达我们对祖国的责任,鼓励我们彼此的斗志,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响彻云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