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节俭令”下,演艺行业如何“突围”?

2014-06-17 10:15:05 邵宇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最辉煌的时候,《同一首歌》的演出费达到800万人民币,全部由地方政府和企业支付。政府和国企的买单,支撑起了演出市场多年的异样繁荣。(6月16日 京华时报)

从经济学角度看,以公款消费支撑的高端演艺市场并非市场发展的常态,而是扭曲了的消费模式。目前,依托公款消费的演艺行业虽普遍跌入低谷,但这实际上正是市场经济的常态。

发展艺术,靠的不是“政策”,而是“精品”。 如果说“节俭令”颁布之初,还有演艺公司抱着观望的态度等待这阵风的消失,那么两年后的今天,这些观望者们恐怕只剩下了苟延残喘。靠公款催生出来的“异样繁荣”正如同短命的泡沫,注定禁不起外界环境的一丝冲击。演出市场近期以来经历的“大洗牌”,充分说明从前靠“政策”挣钱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中国不是不需要高端演艺,而是这种高端的演艺行业必须建立在实实在在的民间消费的基础之上。公款消费被限制,对于靠行政权力的“滥用”来支撑的演艺团体来说是冲击,更是机会。假如不积极去开拓民间市场,而是依旧把目光紧紧盯住公款消费,则注定在行业重新洗牌的过程中最先受到致命冲击。这看起来相对残酷的过程,实际上却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经之路。

总之,“八项规定”越来越严格的今天,定位高端、小众的演艺行业唯有利用“节俭令”的倒逼作用,及时向平民化、特色化的民间市场靠拢和转型,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占据一席之地。与其怨天尤人,倒不如加快转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