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是广西玉林民间的“狗肉荔枝节”,尽管遭遇各方爱狗人士抗议,但前往市场选购狗肉过节的市民人数不亚于往年。加之爱狗人士和看客的扎堆,玉林市区多地如过年般热闹。一家厨具商家打出“感谢您让国人看到了我们玉林人的团结精神”、“我们爱戴荔枝狗肉文化,更爱戴法律”的横幅。(6月22日《北京晨报》) 这个夏天,除了巴西,最热的恐怕就是玉林。吃狗还是不吃狗——这究竟是道德文明抑或法治边界的纠结,其实迄今都没有在所谓激辩中形成共识。来自媒体的报道称,“广西玉林狗肉节开幕,狗肉摊数位猛涨5倍”,似乎从侧面印证了一个逻辑:越抵制,越热闹。那些从不吃狗肉的、那些不知玉林在哪的,因为铺天盖地的争议,反倒想一探究竟、一试风味。 最近这些天,微信朋友圈里流传着看似铿锵有力的反问,抵制玉林狗肉节——“你见过导盲猪么?你见过搜救鸡么?你见过缉毒牛么?你见过你独自一人伤心难过的时候你家的那条鱼在你身边静静的陪着你么?……”不过,就在你几乎快要站队的时候,又有人迎难而上,发出另类的声音,“你见过公狗打鸣么?见过母狗下蛋么?见过喝狗奶的小孩么?见过狗耕地、狗拉磨磨豆浆?你见过儿童骑在狗身上吹笛子的画面么?……”于是,发乎于情的反问,似乎莫衷一是、各有道理。 公开争论是好事,哪怕叉腰骂娘,总比看似风平浪静地道路以目要好许多。在这场有关狗肉节是非的争议之中,公众也在渐渐达成一些基本价值上的共识:一者,反对吃狗肉,是言论自由,但以暴力的姿态干涉别人吃狗肉,这就要受到法律约束了;二者,爱狗若属于文明范畴,则必定对应着相应的经济基础,“仓禀实而知礼节”,从爱吃狗肉到拒吃狗肉,也总要有个物质渐进的客观过程。生活优渥的爱狗者,与赤膊露天的吃狗者,如何在一个对等的价值坐标里对话呢?何况,100年前辜鸿铭在广东办的《时事画报》里,夏至吃荔枝和狗肉确实被作为粤地风俗来描述。 裹挟道德大棒去要求对方吃够或者不吃狗,终究是一地鸡毛的口水游戏,谁也说服不了谁。倒是在这场争议之中,地方部门的态度有些迟滞而暧昧——6月7日,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发布声明,称所谓“夏至荔枝狗肉节”只是个别商家和民间的一种说法,其实并不存在这个节日,玉林政府或任何组织也都没有举办过任何形式的狗肉节活动。面对空前争议,这样的立场表达,充满着息事宁人、甚至迫于舆论的意味,既安抚不了动保人士,也取悦不了本土民俗。结果,不仅官方话语进退失据、陷于被动,也让民间立场悖逆理性、更为冲动。 爱狗者估计很难理解,有“金华狗肉节”偃旗息鼓的经验在,为什么2014年更为声势浩大的抵制,反而会折戟在玉林这个地方。让动保人士郁闷的结局,也许对公共利益恰恰是好的征兆:一个公民社会,起码“有理不在声高”,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底线都不能捍卫,奢谈狗的福利,会不会显得夸张而滑稽?也许我们迟早是不会再吃狗肉的,但这是一个漫长而内化的过程,而不是拿你的喜好来囚禁别人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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