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立法禁啃老其实不针对“喝口奶”

2014-06-25 15:04:51 戚  伟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对待社会问题,我们既要用道德手段教化人心,更要用法律明确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面对亲情,中国的爹妈受情感和文化影响,往往是弱势的一方。即使孩子再没出息,也不会任其自生自灭。很多年轻人难以在复杂的就业形势中获得足够的生活收入,啃老问题已成积弊。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近日公布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指出,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对此,舆论普遍表示支持。不过也有人担心,是否“断奶”仍取决于老年人的意愿,该《条例》可能并不会改变现实情况,实为“多此一举”。

其实,我们不妨以严重程度将啃老区分为“喝口奶”和“咬掉肉”,而“咬掉肉”般的啃老才是《条例》所针对的现象。年轻人一时没找到工作,靠父母的工资或退休金生活,虽然不光彩,但也是无奈之举,这是一家人共同挺过艰苦岁月的情况;而如果年轻人“有独立生活能力”,还“要求”父母资助,就等于在用亲情为工具抢夺父母的血汗钱来增加自己的“收入”,这是“零和游戏”;更有违伦常的是,子女把父母的房子和收入变成自己的房子和收入,让父母无瓦遮头,无钱买米,就像《徐州老太蜗居垃圾池法官判不孝儿垃圾箱过夜》中报道的情况。后两种啃老,是子女存心不良,道德败坏,侵犯了老年人存身立命的权益,有如“咬掉”老年人的“肉”。山东的这项《条例》是在针对这样的恶性啃老,在老年人难以自我保护时,用法律手段保障和维护其合法权益。

新华网评论员 戚 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