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难成养老主流模式
2014-06-26 18:11:02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对于汹涌而来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我们显然还没有做好准备。“以房养老”并不可能成为养老模式的主流,除了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之外,也要找到符合中国传统的现代养老模式。】 6月23日,保监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俗称“以房养老”)试点正式启动。北京、上海、广州及武汉将从7月1日起开展试点。 最近,只要媒体一有关于“以房养老”的信息,就会立即触动舆论的神经。其实,“以房养老”并非新鲜话题,早在2007年,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就开展过相关试点,可是最终的效果却不佳。“以房养老”通俗来说,老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就是“你留下房子,我为你养老”。道理看似简单,可是做起来并不容易。 原理上,“以房养老”符合保险业的大数法则,即只要通过精算后,批量地从事该业务,金融机构就有利润空间。可是根据以往的经验,老人和保险公司存在看不见的博弈,实现统计学上的“大数”,在推广之初并非易事,特别是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更加抑制了“以房养老”的规模。 正如古语所言,民知尊长养老而后能入孝弟。“孝”字反映了我国绵延上千年的家庭养老文化,对于国人来说,赡养父母不仅是法律义务,而且也是一项基本的道德准则。即使拥有退休金,不少老人心中仍深植着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所以,对于住了一辈子的房屋,很多人宁可去世之后留给子女继承,也不愿意抵押养老。因此,“以房养老”的模式在目前看来,只适合少数无子女或失独的老人。 即使是在国外,拥有成熟的“以房养老”模式,但也并非主流。2013年,新华社曾报道,该养老模式在美国仍不普遍,符合申请标准的老人中仅有不到3%申请了。尽管“以房养老”的概念在媒体上火热,但在现实中,该养老模式只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之外的补充形式,难成养老的主流模式。所以,媒体无须过度解读,公众也无须过度关注。 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逾2.02亿,占总人口14.9%。相关部门推出“以房养老”概念,确实可以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但并不意味着政府的养老责任就可以“缺位”。按照规划,到2015年我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将达到30张,现在看来,要实现这一目标,任重道远。有关部门不妨在重视补充养老模式的同时,更要着眼于大众养老模式,注重我国本土的养老传统,创新现代养老方式,加大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的供给,鼓励民营的养老机构参与到养老市场中来,提高老人的养老质量。 对于汹涌而来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我们显然还没有做好准备。“以房养老”并不可能成为养老模式的主流,因此,除了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之外,也要见招拆招,找到符合中国传统的现代养老模式。唯有如此,面对养老需求,老人才不至于焦虑,社会也不会过于敏感。 |
相关阅读:
- [ 06-25]“以房养老”不能替代基本养老
- [ 06-25]“以房养老”作用非常有限
- [ 06-24]试点“以房养老”应吸取前车之鉴
- [ 06-24]“以房养老”不能淡化政府职责
- [ 10-12]国外如何“以房养老”
- [ 09-22]以房养老,不意味着淡化政府责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