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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环评乱象 须切除三个毒瘤

2014-06-30 09:09:14 雅  婉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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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保厅近日公布了159家环评机构2013年度的考核成绩单,6家环评机构因报告书编制质量差等原因获评“不合格”并被责令限期整改3个月。考核中发现,一些环评机构的文件编制质量差,甚至在没有提出任何合理可行的环保措施建议情况下,就得出了环境可行的结论。

环评文件出现问题,及时对其评分、剖析其不合格原因,无疑是对环评机构来一次公开的刮骨疗毒。这既揭穿了某些环评机构的弄虚作假,也对有资质、有诚信的环评机构作出示范,时刻谨记要提高环评质量。

环境问题一直让公众揪心,而背后的环评也是乱象频出。环保部在2012年6月~10月,就曾经对全国501家环评机构进行现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88家环评机构进行处理。环保部副部长潘岳更多次批评环评工作:“有的环评机构顺从业主的意愿,把法律要求的独立环评,完全变成业主建设愿望的合理性论证,丧失客观、公正、科学立场。”

事实上,环评机构的性质本应独立于企业与环保部门,作为一个公正的第三方,为施工单位、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客观理性、实事求是的预测与分析。但由于环评对于建设项目能否实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一些开发商为了追赶项目速度或让项目“不可能变成可能”,与环评机构默默达成利益共识。环评报告自然出现大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问题。

其次,环评机构也确有身份上的尴尬,不少环评机构显然也不是“环保至上分子”,对于他们来说,环评工作与其说是保护生态千秋大业中的一环,不如说是纯粹的商业行为。不少环评机构面对建设单位,生怕建设单位不买账,只能对建设单位这位衣食父母的要求千依百顺。一些不负责任的环评机构甚至承诺只要给钱就“包环保部门通过”。在建设单位的不合理要求和利润至上的原则下,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业务不严格,项目现状调查不全面、工程分析不清楚、环保措施分析不到位等问题自然频频出现。当然,一些行政主管部门环评造假会推波助澜,因疏于监管,对环评乱象治理不彻底;一些地方主管部门甚至与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同坐一桌吃饭,如此独立性,可见一斑。

所以,环评乱象成因并不单一,背后涉及的是三个毒瘤。要治理环评乱象,只给环评机构开药方显然治标不治本,还要对一些不按照法律法规参与环评的建设单位,对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部门建立黑名单,三管齐下,才能让环评回归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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