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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社团岂能沦为“赚钱机器”

2014-07-02 07:53:14 李光金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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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中华医学会于2012年至2013年在召开的160个学术会议中,用广告展位、医生通讯录和注册信息等作为回报,以20万元至100万元价格公开标注不同等级的赞助商资格,收取医药企业赞助8.2亿元。卫计委相关项目主管回应称这种模式“说起来也是跟美国学的”。

作为中国社会组织中的百年“老字号”,中华医学会声名远播。可惜的是,如今却因为巨额敛取的赞助费把招牌砸了个底朝天,主管部门有关人士的回应也毫无意外成为“雷语”,被围观的网友拿来填词造句、大加揶揄。

客观而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欧美国家在社会组织发展、管理方面已经建立了较为成熟的模式,主动取经,借鉴他们的经验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医学会拉赞助的借鉴方式,更像东施效颦、邯郸学步。据资料显示,美国医学会的学术性、行业性更纯粹,创办的《美国医学会杂志》是国际公认的权威医学刊物,学会维持生存的方式以吸收会员和公益赞助为主。再比如英国,医学总会虽然是一个收费的依法注册团体,他们的职能更像行政管理部门,拥有执业医生登记名册、管制英国教授医学、与海外医学教学规管机构交流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值得质疑的,还有在国内某些社会团体中日渐普遍的“分会”模式。中华医学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2014年学术会议计划显示,今年将召开各类学术会议共计371场,这些学术会议的申报单位全部是中华医学会各专科分会和旗下音像社与杂志社。一名负责人还不忘将其内部激励机制拿出来“炫耀”——如果协会成员成功拉来企业赞助,还会得到返点奖励,比例通常在10%~20%左右。说得直白一点,这与敛财的“马仔”、利益的“掮客”又有何异,“武装到牙齿”的赚钱方式难免让所谓的学术会议充满铜臭气息。

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中华医学会官方网站自我标榜是中国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团。既然如此,其借助学术会议形式搞营收、拉赞助,已经明显背离法律规定与自身宗旨,8亿多元也更像是不义之财。对公众来说,“羊毛出在羊身上”,这高达数亿元的费用也在药品、医疗器械等价格中“润物细无声”了。

不管是简政放权的推进,还是负面清单、收费清单的创新,都是为了给行业、企业、公众减负,减少“拔羊毛”行为的发生,但是各类行业协会、公益社团不守本分、大肆敛财,与深化改革南辕北辙。同时,因为一些社团回报丰厚,处于监管空白地带,成为在任官员“兼职”、退休官员“再就业”的香饽饽,也沦为权钱交易、官商勾肩搭背的重灾区。亟待用审批规范化和财务机制阳光化使其归位,在这方面主管部门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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