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您一定要这么“顽皮”吗?
2014-07-11 16:27:13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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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广场舞大妈转行每晚上万人集体暴走》,乍看7月10日《现代快报》这篇报道的标题,笔者心中不免窃喜——“中国大妈”终于找到健康又不扰民的锻炼方式了!可仔细读过,才发现变化的是形式,不变的是“扰民”,大妈们继续着自己的“顽皮”。报道称,在江苏徐州,有上万人组成多则成千、少则几十人的方队暴走,放着昂扬的广场舞音乐,1小时可以暴走7公里。暴走过程中还不时占用机动车道,遇到红灯径直闯过。交警称,虽然按规定可罚款,但基本以教育批评为主。个别地方为此专门设立警务服务站,由民警带领辅警值守。 暴走,的确是锻炼身体的好方法,既不需要装备成本,又不需要太高规格的场地,小区里、公园内、马路边,都可进行。可徐州的大妈们非要以一种“轰轰烈烈”的、“不折磨别人死不休”的方式进行,不该走的路要走甚至要抢,该等的信号灯不管不顾,实在是把好“经”念歪了。 不少人对如此行为表示了理解,认为大妈队伍中或许就有“你我的妈妈”,她们是长辈,理应受到尊重,还有人觉得,“有一天你也会成为‘大妈’”。 在我们这个尊崇孝道的国度,如此思维方式,当然应获得认同,只要长辈有需求有想法,不管是出钱、出力、出时间抑或作出其他一些权利让渡,相信大多数人都不会有所吝惜。问题的关键在于,在孝道、礼义之外,还该有其他的行为准则和底线,并且是坚决不能逾越的,哪怕是亲情也不能与之抗衡。告诉自家的老人做对的事,自己开心的同时也让别人开心,才是真正的“孝”,一味纵容,不理性更不明智。 至于暴走,大妈大叔当然有参与的自由和权利,可抢占道路、闯红灯,成百上千人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一定不合适,不仅有违法律,还可能会更加激化矛盾。 时下,私权利的过分张扬或许已让一些人陷入了误区,加之相关部门在诸如广场舞、暴走问题上的管理“挠头”和作为不大,更助长了一些人违法的信心和勇气。管理、制止“多数人的暴力”,困难肯定有,但办法总比困难多,并且应尽快想办法,早点儿给气球放放气,别等到它吹爆的那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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