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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善”就是正能量,何须争议陈光标

2014-07-18 08:51:34 郭俊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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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他是“首善”,是有良心的企业家;有人说他作秀,是哗众取宠的“暴力慈善”。陈光标大概是中国最有争议的公众人物之一。新华社记者用了半天的时间,和他共进午餐并长谈,试图还原一个真实的“标哥”。(7月17日,新华网)

说实话,读了这篇报道后,觉得以往比较概念化的陈光标形象一下子鲜活了,他坚持不懈地做善事,从小地方做到大地方,从中国做到外国,虽然方式方法和传统做法不太相同,但归根结底传递的还是人间的正能量。所以,笔者觉得,不应该对他有争议。

古人说:心地以善良为贵,修德以布施为贵。陈光标慷慨行善是不争的事实,他捐赠任何善款都是自觉自愿的,没有组织动员,没有受什么人启发,而是全凭自己的意念。虽然他有时喜欢高调捐款,喜欢宣传自己的善行,虽然与“为善不欲人知”的古训格格不入,但说到底他捐出了善款,他无私地帮助了别人。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黑猫白猫只要抓住老鼠就是好猫”。所以,陈光标的高调行善不算错,他没有给社会造成什么危害和损失。任何人都没有权力指责一个向社会行善的人。

分析一些人看陈光标高调行善不顺眼的原因,我看主要是“红眼病”思想在作怪,是仇官仇富心态的自然流露。按这些人的想法,陈光标钱太多了,特别是那垒起来如城墙的钞票,看的人眼花缭乱。但他的捐款太有限了,没有捐赠到每一个人,特别是没有捐赠到那些看见钱就眼睛发红、就想据为己有的人。最让这些人不能容忍的是,陈光标最近又漂洋过海,给与他八杆子打不着的美国穷人捐了善款。陈光标还是中国人吗……这些想法确实是国人的劣根性再现。写到这里,笔者不仅想问问这些人:陈光标的钱是自己的,他想捐谁需征求谁的意见?陈光标爱“显摆”自己,是个人的爱好,谁有什么权力去干涉、去议论?!

当然,关注社会、 评说是非是公民的自由。但作为一个有道德修养的人,绝不能以自己的好恶随意去打击一个人,不能站在自私自利的立场上随意去评判一个人,更不能怀着“笑人无、气人有”的心态去恶意中伤一个人。否则,看起来贬损的是别人名誉,实则露出的是自己的“小心眼”。笔者遇见一件类似的事件:一个同事买了一台奥迪Q5,兴奋之余请朋友们吃饭祝贺。没想到一个朋友却心生妒意,酸溜溜地说:“买了那么个破车显摆啥!”

这位买了车的同事愣了片刻后回敬说:“我这是破车,你把你比这再破的车开来我看看。”一句话噎得朋友面红耳赤,因为他确实买不起比这还“破”的车。后来这位朋友自省说:以后评论别人要先看看自己,不能看别人都是缺点,看自己都是优点。我觉得他的这点感悟很有启示性——对别人不能求全责备,你有本事就比他做的更好让大家看看。只要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就不会斜着眼光看陈光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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