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监管岂能靠“配合”

2014-07-28 07:07:52 周稀银 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日前,上海福喜5人涉过期肉事件被警方刑拘,案件目前进入处罚阶段。据了解,事发后福喜曾公然抗拒检查,监管人员被挡在仓库外,调阅电脑资料网络中断,这导致被查处的涉案货品数量并不乐观。另外有网友称,食药监局过去3年对福喜7次检查均未发现问题,应该被问责。(7月25日人民网)

还记得震惊全国的“染色馒头”,同样发生在上海,同样是食品监管存有重大的工作疏漏。只要回顾央视的报道,就会对本应敬畏的食品抽查感到可叹。知道相关部门明文规定禁止在制作玉米馒头的过程中添加色素,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为了逃避检查,还专门想出了一套对策。记者暗访时,办公室人员称,“一般来说馒头一个月抽查一次,他们来检查,我们就把东西拿到办公室给他们检查,不让他们去车间,他们一来我们就把车间的门关上,不让他们进去。”

本来一个月抽查一次就少之又少,可偏偏还被生产企业“强按”在办公室里检查;本来抽查的地点完全应该是生产现场,可偏偏还被生产企业“关在”车间之外。上海福喜公司在过去的3年里是如何接受食药监局7次检查的,无法得知,但从事发后公然抗拒检查,监管人员被挡在仓库外,调阅电脑资料网络中断,可见在过去的接受检查中,他们不可能给予检查人员真实的记录和信息。监管人员是否也遭遇了被强关在办公室里检查的情况,不得而知,但足见相关抽查行动是多么的不被“配合”。

如果说当年的“染色馒头”暴露出办公室里抽查馒头丑闻的话,那此次使用过期肉殃及洋快餐事件,则更加验证了食品监管是如何失效或过期的,应该是给了我们一个答案。希望不要只对问题企业“开炮”,也该让监管的“染色体”露出真实面目,并得到应有的严处。

□ 周稀银(江苏 媒体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