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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教学型”教师动摇高校之本

2014-07-30 10:08:15 熊丙奇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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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升即走”的功利化指挥棒下,一些受学生爱戴的教师评不了职称,被转岗、淘汰,长此以往,大学还有教学吗】

据清华大学学生刊物《清新时报》报道,4月初,清华大学外文系讲师方艳华在外文系通过述职答辩,但因为之前签订合同中规定“就职9年未评职称的老师必须离职”,从2004年起任讲师的方艳华如今已到了“非升即走”的最后期限。

这一偶然消息,被外文系2011届毕业班学生庞博获知,随后她发起了一项请愿活动。五天里,帮助方艳华请愿留任的毕业生来信有50多封。其中,2011届毕业生王蕾的《请求清华留任方艳华老师》一文,在人人网广泛流传。目前,这篇文章已有4200余次浏览量,约200次的转发及评论。大学实行的“非升即走”制度再次陷入争议。(中国青年报7月28日)

“非升即走”政策,在我国高校已推行多年,一直争议不断。这次清华大学学生为被淘汰的老师鸣不平,让这一政策再次进入公众的视野。在笔者看来,高校很有必要检讨这一政策实施的效果,看它究竟对大学的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提高有无益处。

高校推出“非升即走”政策,意在激励教师积极向上,并以此优化教师结构,最终提高大学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但从实际效果看,“非升即走”政策非但没有提高大学办学质量,反而加剧大学的功利化,这实在值得大学反思。

“非升即走”政策,容易让大学教师关注能快出成果的学术研究领域,而轻视教育教学。根据“非升即走”的考核指标,一名教师要在大学里获得晋升,必须发表论文、申请课题、申报成果,这是晋升的硬指标。如果一名教师因投入教学而无暇顾及研究,或者不愿意炮制低水平论文,就很可能被列入被淘汰之列。

“非升即走”政策的弊端,就体现在这里。这一政策带来两方面严重后果:其一,大学的人才培养被轻视,很多教授一心关心学术研究,不愿意在教育教学上投入精力。教育部虽然早在本世纪初就要求高校建立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制度,但时至今日,真正建立这一制度的学校并不多。有的高校还存在教授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教授的名字排进了课表,却由研究生代课。

只有那些奋战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在维系着大学岌岌可危的教学,可他们却在大学里是最不被待见。他们不但不能拿课题提成,薪酬微薄,而且由于没有达到考核硬指标,已无法在大学生存。

其二,“非升即走”政策,为学术研究带来的不是激励,而是伤害。有人认为,“非升即走”政策提高了大学科研水平,具体表现在大学论文数增加、科研成果增加、科研经费倍增。但试问:有多少论文有学术价值?有多少科研成果可转化为生产力?又有多少科研经费被挥霍、浪费?

看看大学生们对大学教育质量的评价,再看看高校的学术不端频发,毫不客气地说,这就是“非升即走”政策的“成果”。

何以至此?归根到底还在于大学的行政化。我国大学实行行政治校,在这种治理机制下,引进国外大学针对教职人员的“非升即走”规定,很容易发生变异。一方面,我国高校对教师的考核标准由行政部门制定,而不像国外大学由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制定,所谓教育考核和学术考核,实质是行政考核。论文数量、成果数量,都是行政指标而非教育和学术标准——教育评价和学术评价会关注教师本人的教育和学术贡献。另一方面,在对教师进行考核时,就是对着考核指标计算工分,根本不听教师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一些深受学生爱戴的教师评不了职称,进而被转岗、淘汰,长此以往,大学还有教学吗?而离开了教学,大学的生命力何在?

目前,清华大学的学生请愿书能否改变已被转岗的教师的命运,尚不得而知,但需要提醒大学的是,我国大学现今没有自由转学制度的压力,可以让大学不尊重受教育者的权利,不提高教育质量、改善教育服务,但随着高等教育开放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优秀学生会以脚投票选择适合自己的大学。清华、北大或可以在论文数量上与世界一流大学接近,可只有论文的大学不过是研究所,这怎么可能和一流大学竞争优质生源,又如何能成为世界一流高校——人才培养是所有大学的核心,一流大学要开展学术研究,但学术研究也是为培养人才服务。我国大学不能在错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

对我国大学而言,真正有价值的制度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实现自主办学、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学生自治。只有在现代大学制度之下,探索人事管理改革,才可能让改革服务于教育和学术研究,而不是制造行政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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