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多起的80后女贼唐某燕称,自己专门偷官员办公室,基本都是厅级,这样不违背良心。在动手之前,自己会先打电话确认对方是否下班。唐某燕表示,自己已向中纪委网站提交了举报材料,并获得回执。(8月7日,新浪网) 新闻一出,网友一片欢呼赞誉之声,有赞曰盗亦有道,亦有赞曰侠盗。曾几何时,如过街老鼠般人人喊打的窃贼,竟然化身为反腐英雄。曾经的梁山好汉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子,以劫富济贫为己任,杀贪官,拯救一方百姓于水火之中,赢得了人们的赞誉,一部水浒传流传千古。时至今日,法治社会,朗朗乾坤,一个盗贼竟然也得到了网友的赞誉,当真是网友是非不分?还是因为盗贼将偷窃的目标对准人人喊打的贪官,网友将之当做了发泄不满的窗口? 从记者的采访来看,这名女贼更像是一名职业罪犯:将目标对准敢怒不敢言的贪官进行黑吃黑,将自我风险降低到最小;在盗窃的同时拍照取证,并适时向中纪委举报,这样即使罪行败露,也会因“立功表现”博得同情甚至是法院的轻判。因此,“不违背良心”更像是一种犯罪的策略罢了。 网友的赞美之词其实是混淆了道德与法律的概念。在案件的判罚上,遵循的是“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的法治原则。就像新闻报道中的专偷贪官的女贼一样,我们不能因为痛恨贪官,就纵容盗窃。盗窃是犯罪,不管盗窃的对象是谁。假如盗窃的对象属于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增加的也只是对盗窃者道义上的谴责。 “侠盗”属于来自百姓的判定,古时候每当政府不作为,百姓不得不寻求有瑕疵的公义。而在当今社会下,百姓不需要寻求如此有瑕疵的公义。广大群众也要是非分明,不能姑息犯罪,对犯罪者的不当赞誉,显然,不利于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对于犯罪者来说,也不能抱着侥幸心理,不要妄想“只要不把坏事做绝,就能博到不少人的赞扬与同情,并因此可能得到减轻处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谓的不违背良心、专偷贪官、立功表现,不过是为了给自己开脱罪名。但是,犯罪是事实,无法掩盖,她必然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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