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人民网海南视窗曝光“海口投资千万开垦项目现‘豆腐渣’工程,用竹签代替钢筋”,引发舆论关注。记者向多方证实,项目中覆盖在水利开关检查井上的预制板确系存在“竹签代替钢筋”现象。8月11日,记者从海口市相关部门获悉,针对“竹签井盖”的施工方及监理方的处理结果出炉,两单位均被禁止参与今后海口市所有的耕地开垦项目建设,同时将此次行为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将施工方和监理方列入“黑名单”,大快人心,这是严厉惩罚,意味着施工方和监理方丧失了今后参与海口市耕地开垦项目建设的所有资格和机会。无论对建筑企业还是对监理单位来说,恐将有一种难言的绝望。但是,这是咎由自取,制造了豆腐渣工程就应该付出代价,否则如何以儆效尤。 不过,更应该看到,仅仅剥夺他们参与海口市耕地开垦项目建设的机会还不够。如果涉嫌犯罪,应该依法处理。《刑法》明确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何会出现竹签代替钢筋的恶劣造假?往往有两大原因,一是有利可图。用竹签当然比用钢筋省钱多了,在畸形利益驱动下,一些开发商、施工方利欲熏心,将公共安全弃置一旁便是必然。二是有机可乘。监管部门不作为,监管不到位,施工方必然有恃无恐;监理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施工方便胆儿肥。无论哪种情况,都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相关部门应该顺藤摸瓜,依法彻查。 毋庸讳言,每一个豆腐渣工程都在为一场悲剧埋下伏笔。想想看,积蓄了一辈子的钱买的楼房如果质量堪忧,住在里面踏实吗?大桥偷工减料,走在上面能不心惊肉跳?竹签代替钢筋的“惠民工程”,难道不是毁民?近几年“楼歪歪”、“楼脆脆”、“楼倒倒”、“楼塌塌”……问题建筑触目惊心,非依法严惩不足以遏制豆腐渣工程。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施工方还敢乱来吗? 当然,刑罚不是目的,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敬畏更关键。正如著名法学家贝卡利亚所说,“刑罚的力量不在于严酷性,而在于其必定性,即便是最小的恶果,一旦成为无可逃遁的,就总是令人心悸。”如果建筑从业人员深知逃脱不了法律惩罚,就会对法律充满敬畏。祸患常积于忽微,不能等到出事故了才处理?从一开始就要严格把关,比如问题施工单位不能中标,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必须忠于职守。此外,还应该扩大公众监督的平台,调动民间力量的积极性。 处理“竹签井盖”事件,将施工方及监理方列入“黑名单”,这是积极一步,却不应该是句号。最重要的是,应该通过制度重建以及监督有力,确保豆腐渣工程没有出头露面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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