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女学生成为“烟枪”,谁之殇?

2014-08-14 07:38:21 李海丰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湖北省初中生吸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初三女生,吸烟率竟比全国成年女性还高。昨日,省卫计委发布的我省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结果显示,我省青少年吸烟情况不容乐观,这与烟草制品方便易得、广告多、老师与父母的影响相关。专家指出,我省应加快控烟立法,加强学校控烟力度。(08年13日《长江商报》)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学生们接触的新鲜事物越来越多,不少中学生包括一部分女学生却也在抽烟,这是为什么呢?

网络,电视已经成为学生主要受影响的媒介,吸烟也是学生模仿的行为之一,此外,有部分女学生认为吸烟是吸引力的表现,看到影视片上女明星们抽烟“时尚”,并会紧跟“潮流”,追逐“时尚”。如何让青少年戒掉“烟瘾”?成为学校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首先,要在学生群体树立正确的生命健康观。让学生从内心认识到吸烟对于人身体和心理是百害而无一利,不受外界不良风气的影响,提高学生的自律和自控能力,对新鲜事物要正确看待和认识。青少年正处于身体和心理发育的重要阶段,一旦在这个关键时期沾染“烟瘾”,将会对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带来极大的害处。尤其是女生吸烟,不仅会影响自己的皮肤,将来吸烟频繁更会影响生育,所以“戒烟”刻不容缓。

其次,学校和社会要共同关注成为“烟枪”的学生,要积极做思想工作,让他们循序渐进的戒烟,并帮助其解决心理上的“负担”。有的学生吸烟纯属是虚荣心作怪,认为吸烟是展现自己魅力或者增加别人对自己的关注,也有的学生通过模仿电影中情节来证明自己很“时尚”,有的女生偷着抽烟,怕家长知道,因此要帮她们戒烟的同时,疏通学生的心理问题,并向戒烟的学生提供专业的帮助。

再次,我们国家要通过法律手段来实行控烟行动。不仅要建立无烟学校,而且对于学校周边兜售香烟的小卖店,超市等明令禁止,违反者重罚同时,在立法中加强对青少年销售烟草制品的禁止性规定,细化向青少年售烟的限制条件,做到以法律手段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的毒害。

“吸烟有害健康”,我们呼吁全社会的学生家长和相关机构,要协助学校做好禁烟工作,加强监督。让烟草远离学生,远离学校,让校园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乐园,希望广大青年学生,尤其是女生,一定远离烟草,珍爱自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