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人人都是“自媒体”。瞧,连警察办案,也能微博上同步直播了——可“神奇”的“海西捕快”,你这直播抓“小姐”,却是唱的哪出呢? 是上层安排好的法治在线教育直播活动吗?看来不像。它更好像是这位“海西捕快”的个人表演秀。那么,对于如此严肃的执法办案,这微博直播,其目的又何在呢? 首先,办案抓捕,按说应是越秘密越好,这样越利于抓捕成功。可海西捕快,你把警方行动同步公之于网络,若是有人怀疑这是给当事人通风报气怎么办?假设嫌疑人真的在你去到前就溜之大吉了,到时,你会不会百口难辨呢? 其次,既便你这位网上小有名气的“捕快”,绝不可能做“小姐兼毒贩”嫌疑人的“内鬼”,可这边发帖、那边全世界都知道的微博直播,你怎敢保证不恰好被嫌疑人看到呢?人家若因此再度溜之乎也,“捕快”你可是要担责的呀。 再者,当事人只要未被依法审判并定罪,就只能算是“嫌疑人”,人家到底是不是货真价实的“小姐”?尚无定论,你这样一直播,等于你对其事实上定了罪,并将其隐私公之于众了——身为警察,这样做合适吗? 即使有播放此类“法治宣传片”的必要,也应由专门机构来做更为妥当,如宣传部门、媒体等。“捕快”们还是先一心一意办好案,至于“表扬与自我表扬相结合”的宣传工作,不如等案子结束,经上级批准,将有可能侵犯当事人的违法违规因素遮蔽、去除,再放到微博上,去教育民众、宣传人民警察,也不为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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