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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寺庙商业化更重要的……

2014-08-18 11:49:43 谢晓刚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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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寺关门事件发生后,晋城镇相关领导于15日就找方丈说明情况,特别强调政府不会以任何形式收回或出卖盘龙寺,希望方丈及僧众尽快开门迎接游客。晋城镇副镇长余宏波在接受采访时说,要将盘龙寺开发成商业寺庙、大涨门票的说法没有根据。(8月17日《京华时报》)

佛门清静,何处惹尘埃?

宗教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一直鼓励和支持保护建设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传承好宗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发扬宗教界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支持他们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要求的阐释。

近年来,盘龙寺香火旺盛,不仅仅成为当地宗教文化的一张名片,更带动了所在地的经济发展。这除了信男善女对其的热衷信仰外,更有赖于党和政府对宗教文化保护措施的逐渐完善。

但,受部分地方政府错误的发展观影响,盘龙寺与全国部分寺庙一样也遭遇了坎坷。近年来,法门寺、少林寺等寺庙相继沦为经济话题,或传出要被打包上市、打着对投资者负责的幌子用门票赚钱,或传出面临低价收购,被商家视为摇钱树、聚宝盆,被地方政府“靠山吃山靠寺吃寺”的“就地取材”式的错误发展观,替和尚们念了把歪经,结果是引来僧人怒、信者骂、民众唾的结局。

更有甚者,完全抛弃了对宗教文化的尊重和保护,江西南昌有关部门不顾僧人、尼姑们的抗议,为了发展当地房产业,硬是将三座千年古刹拆除,搞了个“南海行宫”的创意,最终闹出了“和尚尼姑同寺”的笑话。

对于一个动辄用“法”说话的现代社会,如果把宗教文化的保护和继承挂在嘴上,或寄希望于地方政府的自觉遵守上实际是行不通的。在现实操作中,除了坚决贯彻中央政府有关宗教保护法规外,还应加大对宗教文化保护的执法和统一规划,从源头上彻底截断正在不断遭遇商业化、毁灭化的宗教文化遗产。

发展固然重要,但如何在发展中固守、继承,却是各级政府绕法过去和不容回避的课题,这不仅要有一个法制的政府精神,更要有人文思想的领导班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他还指出,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说到底是做群众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部门都是为群众服务的部门,一切社会管理工作都是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过程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

同样,宗教文化该如何继承、保护、开发、利用好,也需当地政府与寺庙僧人、当地民众进行商讨,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结合好当地特色,合理利用这些固有的资源,既求发展又达到保护的目的,只有这样才会对促进当地文化名片的繁荣,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民众和谐有着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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