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关部门总算在落实“反垄断”这一与良好市场秩序构建关系密切的大事。垄断者高价卖低价买,竭尽获取暴利之能事。垄断者因之遭人恨,说成“过街老鼠”也不过分。可是,在市场竞争中,参与者无一不想成为垄断者。 进口汽车反垄断调查的进行,之所以受到欢迎,在很大程度上,是消费者希望能有与境外相当的价格待遇。但是,即使调查已启动,降价还是“假摔”。 反垄断,先要明了成因。进口汽车为什么能卖那么贵?国人太有钱,卖家太狠,缺一不可。是市场的问题,仍要靠市场来解决。国内汽车需求为什么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归根到底是国内汽车业竞争力不强,是市场开放不够充分。各种各样的行政管制,按下葫芦浮起瓢,看似美好的决策却滋生了汽车厂商和总经销商的垄断定价能力。让包括民营汽车企业在内的国内汽车业更快地成长起来,让进口更加便利,充分的供给才能抑制其价格的高高在上。 有效的市场竞争才能促进资源最优配置。寡头垄断格局下,在位者总要谋取最大利益。新进入者有效冲击,局面才可能打破。而今,民意呼唤,职能部门直接打击这种“垄断”,为反垄断寻求证据,但效果尚未完全显现。最有效的反垄断应是放开行业准入限制,让竞争性行业真正有竞争,而不是,一边反垄断,一边颁布行业准入禁令。 还有报道称,日前,云南一民营企业因生物柴油要卖给中石化云南分公司遭拒,以垄断将其告上法庭。这是垄断的结果吗?的确,在市场竞争中,中石化处于有利地位。但是,仅仅有利地位就构成必须反对的垄断吗?从某种意义上说,市场竞争的结果就是垄断。所谓行业优势,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垄断所带来的。因此,只要是有效的竞争所带来的垄断,职能部门应该更多地直面这种市场垄断,始终对行业的新进入者保持开放的心态,让在位者丝毫不敢懈怠,不断地用压力激励效率。 仅说中石化不收生物柴油就要加以反对,有点武断。发展新能源是政府既定政策目标。如果中石化只是一家公司,那么它有权决定是否签约。如果一定要给中石化加上发展新能源的政策功能,那么政府应对这种事情加以鼓励。否则,中石化恐怕有权不收生物柴油。商业有商业的考虑,政策有政策的功能。把这一切都归于必须反对的垄断,值得商榷。我们需要反对的是行政垄断,需要反对的是一切利用公权力带来的垄断。 杨志勇(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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