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东南锐评 > 正文

堵漏洞,别让保障房风吹雨也进

2014-08-21 09:53:31 铁  洛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社会保障性住房,不得违规出租、转租、转借、调换、转让、抵押以及作为经营性用房。

但位于高林居住区一里的16号楼2701,被指从2012年11月份开始,出租将近两年时间。近日,导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厦门市建设局保障办也已介入。(8月20日《海峡导报》)

保障房面向群体是住房紧张的家庭。不管是我们固有理解还是解读相关的文件精神,保障房的申领者都不大可能与“房东”这一个词汇挂钩。

然而,让人郁闷的是“不可能”的事偏偏发生,让人更郁闷的可能还在后边——“一位小区的住户坦承,因为高林保障房的‘特殊身份’,租金确实比较便宜,但目前至少要2000元”。该住户的言外之意,是否传递了这样一个信号:出租保障房的,并非就此一家?甚至,出租保障房还形成了行情?!

是啊,“便宜出租”,双方互惠互利,相安无事。该起出租事件之所以浮出水面,看来是因为“便宜”一年多后,房主要涨租金,可能还脱离了潜在的行情价,于是双方默契被打破,租者愤而投诉。若非如此,我们焉知保障房里还藏着这么一出?

保障房户主摇身一变成“房东”,凸显了保障房的多重漏洞:自有居住条件的“房东”是怎么成功申请到保障房的,有没涉嫌信息造假?出租保障房不是被部门监管发现,靠的是“窝里反”,那如果“房东”不作,是否就不会“死”?这又让人疑惑保障房申领后的跟进机制是否完善?

保障房的属性注定了它不会很大。但是它应该牢固、温暖,让弱势群体居者有其家。然而,倘若有关保障房的制度或操作中存在这样那样的漏洞,让“保障房”工程风吹雨又进,弱势群体的奶酪被抢占,那么他们的权益保障又何从体现?现在,部门已对保障房出租事件展开调查。希望调查后不仅是对于该起事件进行严肃查处,同时也要举一反三,审视制度或程序漏洞,积极补上短板,并展开大规模的调查摸底活动,看出租保障房事件究竟是“孤本”还是“样本”。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