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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谁都公开,对监管是秘密?

2014-08-21 09:53:31 老  癸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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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性住房,不得违规出租、转租、转借、调换、转让、抵押以及作为经营性用房。

但位于高林居住区一里的16号楼2701,被指从2012年11月份开始,出租将近两年时间。近日,导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厦门市建设局保障办也已介入。(8月20日《海峡导报》)

从一位小区的住户的表现来看,像这种保障房变成出租房的事情,似乎并不鲜见。不但小区居民心里清楚,市面上这种房屋的出租价格也是公开的秘密。

公开的秘密,也就是在某些语境下是公开的,在另一些场合则是“秘密”。难道群众都知道,就我们的监管部门一无所知?想起一句话,说老公出轨,老婆肯定是最后一个知道的。难道群众也都把真相掩得那么严实,让监管者无从得知?还是监管者不敢去了解,不敢去面对保障房“出轨”这样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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