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东南锐评 > 正文

文物先“负担”方“财富”

2014-08-21 09:53:31 成  彪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今后,厦门79个大大小小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将“圈”起来,进行重点保护。19日,市规划局王仲麟副巡视员接听市长专线时介绍,新的厦门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控制规划已经制定完毕并报批。(8月20日《海峡导报》)

文物要“圈”起来保护,“圈”内严禁新建改建任何构筑物,“圈”外严控确实需要进行建设的工程——如此一来,文物不是财富而是负担啊!

不错,文物首先是个“负担”。文物作为祖宗留传下来的“好东西”,第一位的是要尽到保护的责任。一心只想把文物拿出来炫耀、开发、变现,那是败家子的作为。尊重祖先,尊重历史,就该将它们的承载——文物保护好、传承好,就有必要将其“圈”起来,内外都管上手、管到位,从这种意义上说,这种责任就是负担。

文物不只是负担,其实还是财富。承担好保护的负担,文物就成了财富:文物就如同祖先“穿越”至今,对当代人进行教育和熏陶,文物就是活着的历史,起着育人、资政、警示的作用。文物保护得越好,这些作用就越大,而且能够形成一种文化,成为一种资源,那便是看不见却享用不尽的财富。

厦门对文物圈内外建筑进行严格规范,这是打造名城、创造财富的起步,要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