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1时许,笔者下夜班回家,经福州鼓楼区原厝路,发现有个窨井的盖子被移到一旁。从现场看,有市政施工的痕迹,但无警示性的标志。黑夜里,过往车辆从窨井旁飞驰而过,让人捏了一把汗,笔者赶紧拨打110报警。 窨井不上盖的危害,显而易见。不少法院也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严惩偷井盖者。法官认为,尽管偷盗井盖者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卖废铁赚钱,但从实际危害来看,由于其行为很可能导致车辆倾覆与人员伤亡,其社会危害性远超财产损失的概念。 同时,根据《侵权责任法》,假如原厝路上那个窨井造成他人损害,相关施工人与管理人恐怕难辞其咎。 其实,老百姓对道路“开膛破肚”颇有微词;“开膛破肚”时,没采取安全措施,又留下安全隐患。对前者,相关部门总能找出理由;对后者,相关部门恐怕没有推脱的借口。 一个小小的窨井盖,折射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的大缺口。 太多的安全事故,让我们触目惊心,而绝大多数事故,总能在事后轻易找到发生的缘由。如不久前的昆山爆炸事故,厂房未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未按防爆要求设置等,早已为事故发生埋下伏笔。为何非得等到隐患酿成悲剧,才引起人们的重视? 安全是福。每个人都应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既要检视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也要敢于揭发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让我们一起给安全的缺口盖上盖!(福建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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