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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放春秋假”不值得推崇

2014-08-26 11:24:21 王俊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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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国务院公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意见》指出,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本市教育主管部门在被问及此事时,非常谨慎地表示,厦门中小学生放不放春秋假,取决于省教育厅。(8月25日东南网)

国务院为落实“带薪年休假”做相应的制度安排,并督促监管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执行,本无可非议。但非要把中小学放春秋假,作为落实员工带薪休假的基础与前提,在笔者看来,就多此一举,很值得商榷了。

首先,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并不是赶着家长回家带孩子。家长好不容易盼来一个难得的带薪年休假,借此机会好好清静清静、放松放松,却因为中小学也要放春秋假来凑热闹,而不得不照顾放春假在家的孩子。这不仅使员工带薪年休假的质量大打折扣,而且由于照看放春秋假在家的孩子过于分神,也得不到充分休息,又岂能使员工储备充足的力量,重新精力充沛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其次,中小学放春秋假,即使有助于落实家长带薪休假,也很值得商榷。因为频繁的假期过多,即使教学总时间不变,还是会打乱学生的正常学习规律与计划。这不但不利于学生温故知新系统地学习文化课,而且因为假期频繁而课业负担并没有因此而减轻,不利于学生充分的放松。试问,放这样的春秋假还有任何积极意义可言?

说到底,“中小学放春秋假”不但不值得推崇,而且多此一举。换句话来说,难道不放春假,就不能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了?其实,落实不落实员工带薪休假和学生放不放春秋假之间,并没有天然的因果必然联系。而相关部门非要把这二者扯上关系,这不但不利于员工休年假质量的提高,反而也打乱了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学生的正常学习规律与计划。这又是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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