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出行不便的教训较之几百元的罚款更深刻外,也会降低道路通行车辆数量,从而减轻交通压力和拥堵状况】 日前,《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草案)》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人大审议。其中规定,深圳号牌的非营运小型、微型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愿申报停驶机动车连续达到规定天数,经交管部门核实的,可以申请免除一次数额在500元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每台车每年免除次数不得超过三次。(8月26日《深圳商报》) 在深圳提请修改的处罚条例中,机动车停驶不仅可以抵扣一定量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还可以在无交通违法记录的情况下,申请获取免费路边停车时间或者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措施。由于罚款数额在500元以下的交通违法,并非像酒驾一样严重,属于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汽车停驶可抵扣罚款,亦可申请其他奖励,既维护了交通违法处罚的严肃性,也注意到了停驶者权益让渡的价值,还有助于缓解拥堵,可谓一举多得。 资料显示,在美国等国家,对不同程度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并非完全靠经济罚款,也可处以重新参加培训并在警察监督下做一定次数的社会义工。如此反复“折腾”,既让交通违法者记忆深刻,对交通法规敬若红线,也增加了社会义工的公共劳动与服务。于我国而言,目前除了深圳的修法动议之外,似乎还鲜见摆脱“罚款+扣分”的单一处罚模式。 为交法设立罚则,目的不在于行政罚款。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前,罚则的意义是震慑于未然,从而约束民众遵守交通法规;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后,启动罚则的价值是让交通违法者为违法行为付出代价,从而敦促其改正以避免再犯。从这个意义上说,罚款和扣分进入罚则并无不妥,以规定天数的停驶抵扣罚款亦无不可。由于停驶会带来一段时期内的出行不便,或许能让教训更深刻。 如果我们不是将目光完全放在交通罚款上,而是放在治理和规范交通秩序这个更根本的问题上,那么汽车停驶抵扣罚款的现实价值,肯定要优于单纯的罚款措施。除了出行不便的教训较之几百元的罚款更深刻外,也会降低道路通行车辆数量,从而减轻交通压力和拥堵状况。所以,汽车停驶抵扣罚款的措施,不妨推而广之。 事实上,深圳此次修法并非这一个亮点,还包括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特殊车辆、不遵循“拉链式”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了儿童安全乘车、“绿色出行”的激励措施;适时限制“单人单车”上路行驶,规划设置“拼车”专用车道等。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创新社会治理。宏观来看,包含一系列变革的深圳修法更像是城市交通安全与交通治理的创新。 如果将创新社会治理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看,在社会层面,很多时候,创新与改革首先要从修法层面革故鼎新,从而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更好的法律依据。这是深圳道路交通安全修法带给我们的更大启示。 |
相关阅读:
- [ 08-26]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是有益的投石问路
- [ 08-18]汽车发展关键期,亟需多元化金融支持
- [ 08-08]汽车业反垄断调查会带来什么?
- [ 08-08]汽车业反垄断调查会带来什么?
- [ 07-18]18辆汽车被淹,安全警钟又响起
- [ 07-15]公务车“吃螃蟹”能否助推新能源汽车推广
- [ 07-02]汽车人能否试探国内市场容量
- [ 06-19]我们离汽车文明有多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