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城管“逼伤不救”别让体制买单

2014-08-27 10:52:32 薛家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春节摆个摊,遇上城管赶逼,小贩王山(化名)骑着小三轮撞树侧翻而跌倒受伤。城管见状扬长而去,事后还回来扣押地摊。事后王山将天河城管告上法庭。此案一审,城管被认定部分行为违法,赔偿2.7万元,城管不服上诉。昨日,记者获悉,广州中院二审,认为城管严重违法,并指出城管见死不救有违社会公德。(8月26日 《新快报》)

应承认,城管是一个执法“创新”不断的群体,遍布大江南北的追赶式、抢夺式、搏击式、扔人式等各种奇葩执法方式,让人不得不佩服“只有群众想不到,没有城管做不到”。在如此语境下,“逼伤不救”并没有突破人们的容忍底线,也正因如此,城管才会在小贩跌倒后一笑置之,之后更是继续执法端掉他的摊子。

与以往扔人执法、抢夺式整治的境遇一般,舆论对城管“逼伤不救”,呈一边倒的声讨态势。但不得不承认,法院能够顶住压力,给小贩一个公道“认为城管严重违法,并指出城管见死不救有违社会公德”,确实出人意料。此次判决的标榜意义在于,法律严守程序正义的底线,开辟了改善小贩的生存环境的新战场、新路径。

然而,如果最终的2.7万元赔偿金,都由体制买单,而城管队员只是得到几句不痛不痒的惩戒。那么“逼伤不救”就肯定会有续集。不论是延安城管暴踢小贩脑袋,还是陕西省铜川市城管的“扔人执法”,哪次在曝光后不是郑重的赔礼、严肃的道歉?可为何城管们屡错屡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问责的板子打错了对象,最后都有政府买单。想想看,执法出格,而问责的板子却打不到,城管们会觉得痛么?

诚然,小贩王山是以城管局为起诉对象,胜诉后法院自然把板子打向单位。但希望城管局能够公私分明,不要所有责罚自己担。一者,执法出格大多是城管队员的临时起意。试想,哪个单位会直接要求城管队群众“横眉冷对”?最后出了事,不能全都由单位兜底。二者,每次都由单位买单,也变相纵容了城管的随意性、无序性执法。

因此,让受伤者得到经济的赔偿,还远远不够。希望城管局能够把“逼伤不救”的罚单,分解下去、传导起来,让犯错者得到应有的惩罚。唯有如此,才能督促城管在执法时能够三思而行,催生出更多的“微笑式”、“体验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小清新执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