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发帖骂人,也要赔钱?近日,厦门的小张因为发帖侮辱一女子阿巧,被法院认定构成侵权,还要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8月27日《海峡导报》) 有人可能觉得,小张多少显得有些冤。 因为数年前小张支付了近9万元购车款给阿巧请其帮助购车。但阿巧收钱后却没有及时交付车辆给小张,据说还“失踪”了。小张因此怀疑阿巧是个骗子。于是小张开始在猫扑网等四处发帖“悬赏缉拿”,他在帖中称阿巧是“无耻的女人”,还把阿巧的名字、电话、住址和工作单位全部公布在网上。 可以说,这样的事情现实生活中不仅很常见,而且有些人可能还会支持。 可这不较真或许没事,一较起真来,那麻烦可就大了去了。这不,阿巧反驳,她并非诈骗,只是工作繁忙才延期交车。而且在她交车之后,小张并没有删帖,而是让其继续传播,给她造成极大的困扰。 由于小张没能证明阿巧行骗,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小张赔偿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支付阿巧为取证花费的2900元公证费。 看来,甭管是现实生活中,还是在网上,骂人、污人清白还真不是一件小事,骂也并不“白骂”,得为此付出代价。这样的教训,不仅小张该引以为戒,我们这些围观者也有必要认真汲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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