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误伤员工福利背后的三种官僚病 “清廉过节”正在成为当下中国的新常态,新华社近日发文盘点2014年中秋节热词时,更将“清廉中秋”放在第一位。不过,近日有篇题为《反腐不应该反职工福利》的文章称,有一些人借反腐之名拿掉老百姓应有的职工福利,甚至妇女节女职工的体检也没了。文章认为,中央八项规定反的是官场腐败,并不是职工的正常福利,不应该缩减服务于基层职工、低收入者的各种正常福利。 我在基层与一些单位职工交流之时,早听过他们有过这样的抱怨,不少人认为有些事走过了头,连普通职工本应有的正常福利都不发了,中秋节的月饼、端午节的粽子、妇女节的福利等都没有了。正常福利被以反腐之名缩减,职工们却不敢提、不敢抱怨,担心背上“阻碍反腐败”的罪名,或被戴上“抗拒中央规定”的大帽子。现在有媒体撰文批评了,这个话题得以脱敏,职工们才敢公开抱怨。 为什么原本想约束公权力和反“三公”消费的好政策,在一些地方却让无权无势没有腐败资格的普通职工很受伤呢?这显然不是误伤,也不是“基层对规定理解有误”或“一刀切执行过头”那么简单,其后暴露出很多根深蒂固的官僚病。 其一,运动式。一些地方并没有把反腐当成一次刮骨疗伤的制度革命,努力从体制上去约束权力,通过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去端正党风官风,而是习惯性地将其当成了一场自上而下的运动——短时间内用非常规手段实现非常态目标。上面不允许公款吃喝,不允许公款发月饼,不允许发购物卡,下面为让上面的领导满意,迅速让上面看到自己的重视程度以及“反腐政绩”,于是在短时间内动员一切力量,动用一切资源去执行上级规定。宁可执行过度,也不能让人感觉“执行不到位”;宁可得罪普通员工,也要在领导面前表现出“雷厉风行”。 这种一惊一乍的运动式思维,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从过去没有原则的“松”,到现在不分青红皂白地“严”。运动走到极致,就从过去的“什么都发”,走到今天“该发的也不发”,甚至员工应得的福利也不发。运动式思维下,他们并没有权力边界和职工权利的意识。 其二,情绪化。一些地方的官员,如今嘴被管住了,手被管住了,过去肥得流油的隐性福利大大缩水,很可能因此对八项规定充满抵触情绪。他们虽然有些不甘心,但中央严管干部的决心很坚定,也得到了舆论的普遍支持,他们不敢公然去抵制八项规定,于是就带着“把事情搞砸”“刻意误解规定”的情绪去执行。连普通职工的正常福利都不发,便是情绪化执行的一种表现——中央不是不让发福利吗,那我连正常福利都不发了,看这样的规定还能不能执行下去! 以反腐之名缩减员工的福利,实际是在以乱作为、乱执行为反腐倡廉制造矛盾和阻力。员工正常福利没了就会抱怨,员工一抱怨,执行者就会说:你看,执行遭遇巨大的阻力,基层职工都在抱怨,规定在现实中行不通。自身不敢反对反腐倡廉,想通过乱作为的方式把事情搞砸,然后名正言顺地说反腐倡廉的风凉话。 其三,欺民。贪官生病,百姓吃药,这是我们的体制语境中常发生的变异。垄断着话语权和资源分配权的掌权者,总能通过玩弄权术偷梁换柱而将义务转嫁到普通公众身上。腐败是需要资格的,手中无权无势之人,即使想腐败也无法腐败。普通职工手中没有可交换的资源,哪有腐败可能?他们的福利属辛苦劳动应得,跟官员的灰色收入完全没有关系。可是,开给官员的药,在一些单位最后却让普通职工吃了。 反腐当然重要,但关键要看有没有严到应管对象头上。看清“反腐不应该反职工福利”背后的真问题,才能让反腐更加对症下药,更得人心。(曹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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