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摊贩有了“新身份”

2014-09-15 08:42:45 张  智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城市中,公园、广场等地方早晚锻炼身体、散步遛弯的人多,但这些区域市场配套不足,想顺道吃个饭、买点菜都不方便。同时小贩们走街串巷摆摊维持生计,不仅辛苦,食品卫生安全也没法保障。

笔者所在的内蒙古乌审旗,最近在公园、广场附近建起了“便民摊点”,摊位全部面向残疾人、低保户和以流动摆摊为生的困难群众招租,每个入驻摊贩只要交很少的管理费就可以在这里经营。摊贩有了新的“身份”!

这是件一举多得的好事。困难群众多了谋生渠道,也方便了市民生活。这样的方式还便于监管,市容市貌、食品安全,都有了改善。可见,城管与摊贩并不是“猫抓老鼠”的游戏,多开动脑筋,就能作出既解决问题、又有人情味的决策。

眼见摊位生意火了起来,摊贩们也担心:会不会因为有利可图了,就变着法儿增加收费,或者塞一些“关系户”进来?希望这样的忧虑,只是“白担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