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娱乐圈中吸毒、嫖娼消息不断,其中关于王全安嫖娼被抓后通知家属的行为是否涉及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以及名人的隐私权是否应该受到更为严格的限制则引起很大争议。有人认为,通知家属的做法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也有人认为,名人隐私权比普通人的隐私权更受限制,通知家属并不侵犯名人的隐私权。 应该说,传统上,中国人并没有隐私的观念,有的只是阴私,即重视有关男女之事的观念。日常生活中,熟人见面通常的招呼不是问天气怎样,而是吃饭了没有,年龄多大,结婚了没有。工作中需要填的各种表格也都布满了各种不相关的信息,而这信息确实涉及个人的隐私。正是由于缺乏隐私的观念,长期以来,有关隐私保护的法律也一直不完善,这为利用个人的隐私信息违法犯罪提供了便利。应该说,这一现象在最近一段时期内的确比较严重。 与普通人相比,名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具有更大的公众影响力,因此,有人认为,对其行为的要求会与普通人不一样,其隐私保护应当受到更多的限制。然而,应当注意到,名人的影响力是一种软影响力,公众自身的认知能力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它不同于享有公权力主体的硬影响力,因此,笔者倾向于名人也应该享有与普通人一样的隐私权,而承担公权力的那些人的隐私才应该受到严格的限制。当然,现实中,有些名人却喜欢利用自己的隐私炒作,此时,其隐私就不应受保护了。 在这次王全安嫖娼事件中,之所以被国人所重视,主要也不是因为涉及隐私的问题,而是阴私。至于被抓后通知家属是否侵犯了隐私,从法律的角度,任何当事人违法被采取强制措施后通知家属,这既是当事人的权利,也是其家属的权利,更是相关机关的义务,与隐私无关。在通知家属时,应该告之家属相关事由,包括嫖娼,这并不是侵犯当事人的隐私。其实,所有的当事人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不愿意让别人,包括家属知道,更何况有害于家人的嫖娼行为,但这并不是不告之家属的理由。 其实,更值得关注的是,在该类事件中,为什么媒体总比家属知道得更快?事实上,家属往往还没有接到相关部门的正式通知时,就已通过新闻了解了相关情况。媒体如此积极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些处于侦查阶段的信息是怎么透露出来?这不仅涉及侵犯个人隐私,更是违反相关法律的行为,这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更不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 我们经常讲,法治需要老百姓观念意识的提高,但关键还是要公权力自身学会依法办事。我们应该反思那种为某种宣传教育的需要,在案件没有最终定案的基础上,就大规模报道,甚至让当事人对着镜头忏悔的违反法治的行为。其实,完全可等待案件结束后再进行相关的宣传报道。 夏正林(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副院长)
|
相关阅读:
- [ 07-28]iPhone红得发“黑”隐私只是笑话
- [ 07-28]汪峰上头条只是娱乐 隐私边界才是真问题
- [ 07-28]隐私与安全,不能靠厂商自律
- [ 07-25]曝光不文明行为别殃及隐私
- [ 06-25]加拿大:个人隐私也无处藏
- [ 06-06]不必过于纠结“监控下的隐私”
- [ 05-13]出租车装监控眼别忽视隐私权
- [ 04-28]“斗小三”不能成为侵犯隐私的借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