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公权无边界,拆迁岂能有正义

2014-09-22 17:35:29 娄献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连江县敖江镇白沙村的村民刘依伯拨打95060反映,9月17日上午,敖江镇镇长带人强行将他家的简易房和鸡鸭棚拆除,拆房过程中,他的老伴被强制拽到屋外,当场昏迷,被急送医院抢救。(9月20日《海峡都市报》)

第一没有达成书面协议,第二补偿款没有到位,镇长大人就率领身着保安类制服、由50多人和勾机组成的拆迁队伍,不但将村民刘依伯家的简易房和鸡鸭棚拆成了废墟,还导致了其老伴当场昏迷。如此行径,称之为“暴力拆迁”并不算过分,可以说已经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和人身权。

幸亏,出面阻拦拆迁的只是一位73岁的老婆婆;更幸亏,被拆迁者并没有做出过什么硬性的抵抗。否则,所遭遇的后果可能会比这严重得多。说不定,刘依伯一家不但要失去财产,还要被扣上“钉子户”的帽子。如果再因此上访、告状,还有可能被关进黑监狱。这并非是笔者胡乱推测,而是有关“暴力拆迁”的案例实在太多了,不能不让人“浮想联翩”。

这恐怕就是“公权力”的厉害了。它可以不讲公理,不讲程序。可以肆意妄为,也可以泛滥成灾。可以从心理上、气势上先把拆迁户压倒。如果不把这种“公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给它画出一条明晰的边界,而是任由其为“暴力拆迁”撑腰壮胆,那么,我们完全可以从消极的角度出发,认定其主导下的“暴力拆迁”毫无正义可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出台好几年了。对遏制城市中的暴力强拆正在发挥一定的作用。但是,农民翘首以盼的《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有关条文虽然对维护农民土地及其附着物的价值和利益做出了重要修改,但两年来却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这就给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暴力拆迁”提供了空子和胆量。

笔者认为,要想使农民的不动产得到有效保护,使其即便在不得不被拆迁的情况下,仍然能够与政府或开发商达成公平的协议,合理的成交,除了加快立法步伐之外,还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哪怕是碎片化的政策和规定,以及舆论监督手段,来约束公权力的空间。否则,由“暴力拆迁”而衍生的非正义案例就无法避免。届时,别说镇长出马,就是一个村民小组的组长,或者一个村委会主任,都可以凭借手中的公权,置村民利益与不顾,大搞“暴力拆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