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少林寺应勇敢喊出“免费少林”口号

2014-09-25 07:07:46 盛  翔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少林寺日前将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告上法庭,称后者从2011年1月到2013年10月,共拖欠寺方将近5000万元的门票款。少林寺在诉状中强调,门票收入分成是少林寺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也是少林寺维系日常僧众生活支出、开展佛事活动、保护千年古寺、弘扬和发展少林文化的经费保障。嵩管委官员却质问:“少林寺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少林寺都是出家人,能花多少钱?”(9月25日《北京青年报》)

在2009年底港中旅入股少林景区经营后,就形成了港中旅、地方政府和少林寺“三国争霸”的局面。最初,是少林寺就“被上市”的传言在媒体上喊冤并发难;随后,少林景区因管理混乱,被警告将面临5A级景区摘牌。如今,少林寺状告景区管委会没有如约向少林寺支付门票分成,不过是这一乱象的延续和升级。毋庸讳言,嵩山风景区如果不“打包”少林寺,根本就不成其为风景名胜区;反过来,少林寺当初如果能像不久前昆明盘龙寺那样坚决抵制商业化,也不会有今日乱局。

景区管委会质问少林寺“要那么多钱干什么”,貌似质问有力实则颇为无赖。按照合作协议,该给多少给多少,质问对方“能花多少钱”不是赖账的借口。对参与门票分成的质疑,少林寺方面的解释是,少林景区强行将少林寺圈入,“断了少林寺走了1500年的路”,导致信众无法自由入寺,香火布施颇受影响,只能依赖票款分成维持生活。——换言之,如果嵩山风景区不断了少林寺“走了1500年的路”,让信众自由入寺,少林寺原本无需门票收入。

就像西方国家的教堂基本不收门票,我们的寺庙收门票,也是近几十年来地方发展旅游经济才诞下的“怪胎”。寺庙生存依靠的应该是信众的“香火布施”和相关的政府性基金,而不是门票收入。既然少林寺亦认为是风景区当初强行将少林寺圈入,影响了寺庙的“香火”,那么眼下需要做的,就不应只是索要门票分成,而应该是抵制商业化、退出风景区,让少林寺走了1500年的路,继续可以自由地行走。

昆明盘龙寺为抵制商业化不惜关闭山门抗争,少林寺更该勇敢要求嵩山风景区,留下一条让信众自由出入少林寺的路。少林寺方丈释永信此前曾多次呼吁寺庙免门票,这被景区管委会作为证据,指责其言行不一;而在我看来,两者并不矛盾——少林寺免费的对象是信众和游客,而不是免费拿给风景区去牟利赚钱。地方政府和景区管委会,别再继续将少林寺当作摇钱树。

新建立的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家宗教事务局”已经不在其中,这被解读为宗教寺庙未来将不再收费。希望少林寺此番打官司,除了争取应得经济利益之外,更能打出一个“免费少林”来。少林寺应该勇敢喊出“免费少林”的口号,既回应管委会官员“出家人要那么多钱干什么”的哂笑,更赢得全国公众的支持,带动更多寺庙重回免费时代。

盛翔(湖南 职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