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被劝退学生不应只拿发型不合格说事

2014-09-26 10:45:56 史洪举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16岁的男孩晓峰因为头发长又染了颜色,被老师要求剪短后才能上课,因发型一直不合格,晓峰就一直请假,最终因多日未上课被退学。晓峰的母亲认为校方的做法对孩子造成了心理伤害,故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赔偿书本费300元及精神损失费等10万余元。近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一审判决学校返还晓峰300元书本费,并驳回其他诉求请求。(9月25日《重庆商报》)

亮眼的着装,潮流的发型是青少年追求时尚,彰显青春个性的表现,但作为学生角色,青少年在校园中不得不收敛一下这份张扬。因发型多次不合格被劝退,这事说小不小,说大不大,由于事关学生的受教育权,被劝退的事由必然引发多方关注。乍看新闻,仅因发型不合格就惨遭劝退,学校的做法似乎过于苛刻。

如果深入细致看新闻,除了发型不合格外,这名学生还存在着旷课、迟到等诸多问题。可见,因发型不合格就被劝退的说法过于片面和武断,如果这种说法传播开来,势必对涉事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多次旷课、迟到受到应有处分天经地义。那么,在校学生是否应该遵守相应规定,规范着装,保持应有形象呢?笔者认为,处于青少年时期的学生追求潮流,喜欢个性化打扮着装符合其身心特性,不算什么严重问题。

不过,身为学生,处于学校的大集体中,就应培养规则意识,遵守相应的规定。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学生不能配戴首饰、不能烫发染发、手指甲不能过长,不能穿拖鞋、背心,不得文身属于常识性规定。这种规定,多数家长认同,多数学生遵守,除非疾病、专业要求等特殊原因,就不应过于讲究特殊化。

在校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学习知识和技能。过分迁就追求个性、与众不同、耍酷卖萌的学生,有可能形成攀比之风,不利培养良好的学习风气。而且,学生众多,家境贫富不一,不对着装打扮进行规范,富家子弟的突出着装打扮势必会让家境贫寒者心理不适,形成对立情绪。

有观点认为,严格规范学生的着装打扮会抹杀学生的个性,不利于其身心自由发展。这种说法是欠缺理论依据的,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应该是注重培养学生的个性化、发散性思维,有效促进学生良好兴趣爱好、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养成。把个性化发展理解成着装打扮的个性化只会让教育走向另一个极端。

作为十六岁左右的未成年人,是迈入需要独立担当的成年,步入需要分辨是非,遵守规则的成人社会的关键时期。此时的学生,应该更加注重集体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规则意识的培养。面对问题多多的孩子,如果仍然不加反省并改过的家长,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而且,就发型不合格被劝退一事,法院判决返还300元书本费,驳回索赔精神损失费10万元的做法也说明,学校的做法经受得起法律的检验。

发型不重要,规则是关键,过于追求个性的学生,还是且行且珍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