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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男童“裸照”是自曝师德“底色”

2014-09-29 09:49:10 徐剑虹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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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咸宁市通山县一位幼儿园老师在社交网络上晒出了一张男童睡觉的照片,让人觉得不舒服。照片中的男童正在熟睡中,但是裤子被褪到大腿处,下体隐私部位全部暴露在外。这位老师发布在网上,并配上文字:“特别想知道睡觉之前他做了什么……”据报料人介绍,他是在一位老师的社交网络中看到该照片的。(9月28日,湖北经视)

“裸照”发布者王老师称,因为觉得有点搞笑,就拍了张照片发布到了网上,这一理由荒唐透顶,实在不该出自一位幼师之口。孩子可爱就给拍“裸照”,就可以随意发布?加之该名幼师在发布“裸照”时,居然配上一句“特别想知道睡觉之前他做了什么”,笔者不禁要怀疑,该名老师的心理是否健康。

我们知道,儿童在两岁左右初步形成性别观念,若是男孩受了成年人的误导,发生了一些不雅的“游戏”,那也只是童真的自然模仿,老师或家长应给予及时的矫正。不应该引发女老师“睡前做什么”之类的遐思,更不该将此类猜测发网上“娱乐同享”。

况且,略有法律知识的成年人就该知道,幼童的肖像权与隐私权同样不容侵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可照片中的男童正在熟睡,裤子被褪到大腿处,下体隐私部位全部暴露在外。这样的部位特写,一旦扩散,不论是家长还是长大后的本人,谁能好受?

可见,幼教晒男童“裸照”的行为,说明一些教师的师德还仍然存在很大问题,也暴露了师德监管的盲点。去年,教育部就曾发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划出了“师德红线”“国十条”。其中第六条规定:严禁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违者将给予严惩,取消其教师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参照刑法追求其相应责任。

前不久,有扬州某乡镇幼儿园教师晒大闸蟹炫过节礼被辞退,涉事幼儿园园长被行政警告处分。现如今,又有幼儿老师晒男童“裸照”事件,其性质比之无不过其极。根据新闻报道,幼儿园要求该涉事老师立即删除网上照片。如果仅仅只是这样的整改措施,恐怕很难晒出该教师自身的师德“底色”,也更难震慑教育其他教师存在的类似师德问题。

因此,师德教育不能流于形式,亟需创新切实的师德教育措施,要有监管真功夫,特别是对那些潜在的师德问题需要予以正视,剔除干净师德污点,纯洁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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