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刚刚过去,虽然今年旅游的热度较往年有所下降,但关于黄金周存废与带薪休假落实难的老话题仍引人争论。有学者还提出中央领导要带头休年薪假,希望以此推动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若果能如此,自然会有明显的示范效应,但笔者认为,领导休假易,民众同休难,带薪休假之所以遭遇困境,有其复杂的现实因素和思想观念上的阻碍,它需要生活观念上的大转变,更需要有与之合拍的社会变革和制度保障。 其实带薪休假几成画饼,原因林林总总,归结起来无非三个方面:一是现实利益因素。单位与员工关系不平等,用工单位处于强势,这使得其优先考虑单位利益,缺乏依法落实职工相关权益的动力,这在小型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二是制度保障问题。2007年颁布的休假条例虽然对带薪休假做出了具体规定,但存在落实难、执行差的问题,尤其是缺乏一套严格的监管和惩罚机制,企业违法成本接近于零;三是社会观念障碍。它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生活观念滞后,对休闲在生活中的意义认识不高;第二,权利意识不强,没有把带薪休假作为法定的休息权去争取,或是顾虑到保住饭碗或个人发展等因素而不愿出头,更不敢抗争;第三,社会价值观念误导。长期以来存在把忽视个人权利作为优秀道德品质宣传的偏差,似乎只有那种工作任劳任怨、长期加班加点以厂为家的员工才是优秀员工,评劳模更是比“奉献”,这种社会观念下,争取个人休息权自然也使人显得底气不足。 因此,笔者认为,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应该首先倡导社会观念的转变。要转变那种“自虐型”先进典型的宣传模式,把工作关系界定为员工与企事业单位的责权关系,把双方恪守其相关职责、维护自己的权利视为常态。要鼓励民众转变生活方式,以更积极的态度享受生活。这方面近年已有明显改观,黄金周的火爆以及城市休闲产业如农家乐的兴起就是其表现,但还需要进一步引导。 观念转变需要有制度保障。对当前的私营企业来说,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工会等部门和组织的制约性几乎失效,这就需要完善法律规定和监管机制。应制定专门的保障企业员工带薪休假制度的法律,通过缴纳保证金、加大处罚力度、转变企业工会职能强化职工维权能力、鼓励职工集体诉讼等举措,提升企业违法成本,也使其违法之举受到更直接的制约。 当然,带薪休假的落实还与社会经济环境有密切联系,民众的收入水平、经济结构和市场竞争的规范性等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民众和企业的行为与态度。从这个角度说,观念转变与制度保障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带薪休假的问题本可预期,对其落实也不妨多点耐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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